四川省认真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作

29.06.2016  00:06

        近日,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6〕29号),明确了全省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治理方式和进度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防范“头顶库”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治理责任落实,制定工作措施,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二是各地要以病库和坝下居民、学校、厂矿及重要设施多的“头顶库”为重点,编制可操作性的“头顶库”综合治理方案,分类推进;三是要强化对“头顶库”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汛安全责任,严格开展“头顶库”综合治理验收工作;四是要强化源头管控,严把尾矿库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安全、环保等准入关,严防新的“头顶库”和新的病库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