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31.07.2017  14:43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网站上对《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www.sda.gov.cn/WS01/CL0778/175060.html)公开征求意见。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单位。

二、各有关单位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可直接向国家总局反馈,也可于2017年8月3日前报送我局,由我局汇总后向国家总局反馈。

三、修改意见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注册处,邮编:610017,信封上注明“《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赵卫权028-86786029、钟恋028-86783711。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