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四川省中药标准委员会的通知

04.08.2017  15:43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四川省药品安全规划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我局成立四川省中药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准委员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准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鞠 波

副主任委员:王 箭吴 锐

委员:陈永红何 畏何 珣聂全江姜卫东袁 军


二、主要职责

负责四川省中药(含民族药)标准工作,组织制(修)订四川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四川省中药材(含民族药)标准、中药饮片标准或炮制规范。

三、标准委员会办公室

标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陈永红任主任,承担标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包括:

(一)负责建立及管理四川省中药标准委员会专家库;

(二)负责四川省中药(含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及勘误工作;

(三)负责四川省中药材(含民族药)标准、中药饮片标准或炮制规范的制(修)订及勘误工作;

(四)负责对上述工作涉及的任务和经费进行分配;

(五)完成标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