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的通知

18.12.2013  16:07

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集中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的通知

 

川委群组发〔2013〕31号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目前,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将于明年1月正式启动。为进一步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3〕22号),促进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真抓快改、落实见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先学先改、边查边改,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面貌、新作风,省委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底,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简称“走基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集中走访基层听民意。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机关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农村、社区及联系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大走访活动。要通过入户走访、实地察看、民情恳谈、院坝交流、基层夜话等方式,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疾苦,排查矛盾纠纷,问需问计于民。在此基础上,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民生诉求、困难群众和稳定工作“三本台账”,细化到一户一页、一村(社区)一册,做到村情社情、户情民情、期盼愿望、问题困难“四个知晓”。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注意听取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注意听取群众对边学边查边改的意见建议。

(二)化解矛盾纠纷促民和。针对农村(社区)影响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思路和制度机制,强化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落实属地管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矛盾不上交、信访不越级、问题就地解决。加强基层平安建设,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疏导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各级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要发挥信访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和部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责任,分解任务到部门和人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分层、分类排查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实打实地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案件,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主动下访接访、办好初信初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调解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

(三)多办实事好事解民难。着眼群众所急所盼,多办得民心暖民心的实事,多做雪中送炭的好事,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帮助群众解决上学、看病、就业、安居、饮水、行路、用电、通讯等民生问题。广泛开展“暖冬”行动,落实结对帮扶措施,关爱受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中去。送文化、法律、科技、政策到乡村、街道社区,不断丰富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帮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力所能及提供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支持,推动扶贫开发,改善生产生活基础条件,拓宽增收门路,提高群众发展致富能力。各级机关要具体列出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项目、责任人、时间表,所办实事好事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四)建强基层组织聚民心。结合今冬明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加强帮助指导,协助选好带头人、配强好班子,巩固先进村(社区)、提升中间村(社区)、转化后进村(社区),做到群众认可、群众信赖。帮助换届后的新班子制定发展规划,健全村规民约,完善服务制度,创新治理机制。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和组织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二、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全省特别是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要结合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对口援建、“双联”、“联村帮户”、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社区“双报到”等工作,分别在农村、社区建立联系点,解剖麻雀,抓点带面,确保活动覆盖到所有村(社区)。坚持省领导联系指导市(州)和基层工作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带头走村入户、蹲点调研,带头倾听群众呼声、听取整改意见,带头下访寻问题解难题,带头落实惠民项目、办好民生实事。要分期分批组织机关干部走进农村(社区)、走进群众,继续选派得力干部到联系点蹲点帮助工作,省、市(州)、县(市、区)机关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乡镇(街道)干部要与基层群众结成联系帮扶对子,确保人人都参与、个个受教育。

(二)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要把“走基层”活动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载体,针对查找出来的“四风”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开展专项整治,立说立行、立行立改,重点整改履职尽责不到位、部门利益至上、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突出、审批环节过多、检查评比泛滥等问题,切实纠正脱离实际、脱离基层、脱离群众的倾向。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市县,要把“走基层”活动作为前期准备、先学先改的重要抓手,作为听取意见、查摆问题的重要途径,边查边改、即知即改,重点解决忽视群众心声、漠视群众诉求、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行业系统的政策性问题,省直机关要与市(州)、县(市、区)协同配合、联动解决。上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下级部门活动开展。

(三)突出重点领域、分类实施。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办事难、办证难,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问题。政法系统要结合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着力推动“四项专题教育、五项集中整顿、五项制度建设和六项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冷硬横推”、徇私枉法、群众打官司难、压案积案、执法便民利民不够等问题。教育系统要重点解决边远山区上学难、学校乱收费、班额过大、师德师风不正等问题。卫生系统要重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医患关系紧张等问题。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要重点解决督办落实信访事项不够、方法手段单一等问题。民政、社保、扶贫、城建、交通、国土、环保、食品监管、安全生产等其他部门都要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结合职能职责找准整改方向,深化行风评议,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开展“走基层”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抓紧组织实施。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负责、统筹协调,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工作推进力量。省、市(州)、县(市、区)党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搞好专项督促,强化组织考评和群众评议,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注重工作统筹。要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部门业务工作与“走基层”活动,把功夫下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各项部署相结合,与深化“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地震灾区和暴雨洪涝灾区的恢复重建相结合,与实施重点民生工程相结合,建立“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长效机制,进一步凝聚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四川“两个跨越”的强大正能量,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严明作风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不搞层层陪同,不搞形式主义,不安排宴请,不搞劳民伤财,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要带着感情和责任沉到基层,实实在在、深入细致,面对面、心贴心做工作,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坚决反对图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要定人、定责、定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民情台账”逐项落实、逐件销号。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制定方案、逐步解决。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对合理诉求不予以解决、对矛盾纠纷不予以化解、回避推诿工作责任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要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严从快处理顶风违纪的案例,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创新宣传方式,接地气、改文风,增强宣传实效。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走基层”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多从群众的角度宣传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为活动开展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部署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的情况,要及时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