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造林

11.12.2014  15:17

  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我省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根据国家相关规划,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下达时间为2014年至2020年,总量为334.65万亩。今年,我省将分解下达退耕还林任务65万亩,无还草任务,涉及12个市州63个县(市、区)。

  退耕还林还草是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全面小康及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双增长的需要。目前,全省坡耕地面积超过一亿亩,垦殖指数高,水土流失严重。

  根据此前国家下达的相关政策,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对象为三类地块: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三峡库区上游县15°-25°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非库区上游县重要水源地迎水面15°-25°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退耕还林每亩5年内补助1500元,退耕还草每亩3年内补助800元。

  1999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退耕还林试点,15年来,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近4个百分点。与1998年相比,去年长江干流泥沙含量减少46%,岷江上游减少38%。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哪儿?

  时隔7年,我省再次下达退耕还林任务。对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究竟“”在哪里?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造林

  首先是退耕还林地块有变化。

  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由于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启动时耕地红线、基本农田保护概念相对模糊,因此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启动时,除已确定的三种退耕还林地块之外,对于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以上坡耕地,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此外,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等四类土地不再纳入退耕范围。

  伴随林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的深化,新一轮退耕还林有三大显著特点。

  不再划定经济林和生态林的比例,农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树种;更加强调造林种草和后期管护相结合,根据规划,我省将退耕还林还草地统一纳入林政、草原资源管理;结合经营机制创新,引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支持采取转包、入股等形式,将退耕还林还草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实现规模经营。

  补贴标准与形式有变化

  和前一轮退耕还林民族地区每亩每年补助260元、非民族地区每亩每年补助230元相比较,此轮补助政策无论在补贴标准还是形式上均有较大改变。

  按照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公布的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对退耕还林每亩补助5年计1500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元,种苗造林费300元。补助资金分三次下发,亦即第一年8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退耕还草中央财政每亩补助3年计800元。分为两次下发,分别为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

  在配套政策方面,我省将把符合公益林界定标准的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未划入公益林的,允许经营和依法采伐,但采伐后应及时补种,保证林地性质不变和面积不减少。

  此外,我省将把补助期满且符合抚育间伐条件的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同时鼓励各地发展林下种养业,统筹整合专项扶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等资金结合退耕还林,发展特色产业。

  盆周山地占总任务近一半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划面积334.65万亩,其中还林325.91万亩、还草8.74万亩。涉及除成都、德阳两市以外的19个市(州)126个县(市、区)。

  在区域分布上,盆周山地、川西南山地区、川西高山区、盆中丘区所承担任务并不一致。按照省林业厅规划,盆周山地为165.83万亩,占总任务的一半左右;川西高山区最少,为21.89万亩。按特殊类型区统计,地震灾区81.39万亩,四大扶贫攻坚地区220.52万亩。

  省林业厅厅长尧斯丹表示,我省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时,着重向生态脆弱地区、生态区位重要地区以及四大扶贫攻坚地区倾斜。

  在时间分布上,规划2014年下达退耕还林任务65万亩,2015年80万亩,2016-2020年为189.65万亩。在资金投入上,中央和地方将计划投入财政资金49.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