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四风”问题 南充纪委通报4名干部被处分

30.04.2014  12:17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 (记者 邓植元)四川在线记者从南充市纪委获悉,近日,南充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了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南部县店垭乡人大主席团原主席周铧等干部分别受到处分。

   这4起案件是:

  南部县店垭乡人大主席团原主席周铧为其母摆寿宴收受礼金案。2013年9月22日上午,南部县店垭乡人大主席团原主席周铧在店垭乡一农家乐为其母亲举办80岁寿宴,邀请了所在单位工作人员、辖区部分管理对象、学校教师及亲朋好友等参加。2013年11月,周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全部退还违规收取的礼金。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周志群等下基层检查工作期间饮酒并造成不良影响案。2013年7月27日上午,周志群带领仪陇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管理股股长刘大成和运管局工作人员戴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到当代运业仪陇分公司验收安全评估整改工作。上午检查结束后,当代运业仪陇分公司安排检查人员就餐并饮酒。2013年8月,周志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刘大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西充县金源乡原党委书记李江工作时间打牌案。 西充县金源乡原党委书记李江与乡政府工作人员等5人到县城集中整理乡财政账务,准备上报相关部门。当天下午2时30分,李江受3名社会朋友之邀打川牌。李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顺庆区搬罾镇杨世坝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永态等人私分农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2012年下半年,顺庆区搬罾镇杨世坝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永态、原村主任乐建民、原副主任李元刚利用为本村10户危房改造户办理补助资金申报手续之机,私分危房户补助金。2014年2月,杨永态、乐建民、李元刚三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案件的发生,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通过对案件的严肃查处,进一步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南充市纪委提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规定的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