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色蝴蝶”在成都 一对北美爱侣的音乐梦想路
原标题: “变色蝴蝶”在成都
一对北美爱侣的音乐梦想路
文/杨嘉利 摄影/李强
■美国小伙Joshua Love,25岁时来到成都,没想到一呆12年,他不仅为自己取了个书卷气十足的中文名字叫爱书华,还组建了摇滚乐队“变色蝴蝶”,现已发行6张专辑,最新专辑也将在今年下半年发行。
■除了事业的成就之外,成都给予爱书华的还有家庭的幸福:他在成都娶妻生子,从刚来成都时一句中文也听不懂、不会说,到如今已是3个孩子的父亲,上街时可以用地道的四川话和小贩们讨价还价,甚至还在跳蚤市场上帮妻子练摊,这个美国小伙已完全融入了成都的生活。
■不过,他不是“成都女婿”,他的妻子来自加拿大,中文说得比他还好。
跟我去成都吧
从长春“哄”来的加拿大女友
海珊珊的愁绪又涌上心头:“才来中国一个星期就要离开吗?还没在这个国家走走看看。”
Heather Judson的中国名字叫海珊珊,出生于加拿大多伦多市,2002年6月应聘到吉林长春市一所外国语学校做外教老师。海珊珊刚来没多久,由于学校管理上出现问题,外教老师纷纷辞职。
海珊珊刚来中国,连句中国话也不会说,看见外教老师接二连三离开,她心里惶恐不安。却恰在此时认识了爱书华———他母亲也是这所学校的外教。
爱书华见海珊珊一脸愁容,就主动上前打招呼,他们晚上一起喝酒聊天,爱书华还拿出吉他又弹又唱,他的歌声深深打动了海珊珊。可第二天东方破晓,海珊珊的愁绪又涌上心头:“才来中国一个星期就要走吗,我还没好好在这个国家走走看看呀。”
爱书华来中国已有几个月,在成都一所大学做外教。于是,他提出:“要不你跟我去成都吧,那可是座非常漂亮的城市。”
成都,海珊珊很陌生,她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但爱书华的话让她有了兴趣。但自己去了成都能做什么呢?“有很多事可以做,学中文,教英语……”爱书华告诉这个加拿大女孩,自己虽然到成都工作几个月,但由于不会说中文,每次上街都会闹出很多笑话,可成都人总是很热情、很有耐心地和他交流。“你不是对中国的文化有兴趣吗?成都就很有文化,武侯祠和杜甫草堂的建筑都有上千年历史了……”听着爱书华如数家珍,海珊珊渐渐下定了决心。
果然,海珊珊来到成都后,很快爱上了这座悠闲而热闹的城市。他们租下居民房,日日穿行在成都的大街小巷,感受着东方城市和西方城市不一样的点点滴滴,两人的感情也日益升温。
爱书华尽管已学会了一些简单的中国话,可走在大街上,听见周围成都人大声交谈,他还是无法听懂,只会两手一摊对海珊珊说:“别看我,我也不明白。”海珊珊也不再指望爱书华给自己当翻译,再上街时便会主动与人交流,语言上有障碍就用手势比划。试了几次后,海珊珊发现这样的方式同样可以和成都人进行简单的交流。
一天,海珊珊独自上街买菜。看见有个中年妇女卖核桃,她用英语询问多少钱一斤,卖核桃的妇女根本听不懂,但看见海珊珊用手指着核桃,知道她是问核桃的价钱,便用两根手指比了一个“十”字。可对于这个汉字拟形,海珊珊同样看不懂,她在一阵摇头后,索性把钱包递给那名妇女,然后伸出一个手指头,表示买一斤核桃,需要多少钱由她自己拿。中年妇女称好核桃,从钱包里取出了一张10元人民币,海珊珊恍然大悟:“原来用手指比成十字架就代表数字10呀。”
一张中文培训班听课证
和一位会纹身的中国朋友
“你知道今天我要送给你一件什么礼物吗?”———爱书华拿出了一张听课证。
到成都两个多月后,海珊珊主动提出要去学校里好好学中文。
爱书华问女友:“我的外教工作只签了一年合同,再过几个月我们可能就会离开中国,你认为还有必要专门去学中文吗?”海珊珊说:“当然有必要———事实上,我很想在成都多住上一段时间。”
爱书华的父亲是名美国军人,母亲年轻时是舞台剧演员,姐姐出生后就放弃了演员的职业,带着孩子跟随丈夫四处迁移。长大后,爱书华疯狂地爱上了摇滚乐,上大学时就组建了一支摇滚乐队,因此希望结束了在中国的外教工作后,可以带着海珊珊回美国继续做摇滚。然而这时候,海珊珊提出要学中文,爱书华明白:这个女孩已深深喜欢上了成都。
2003年3月,爱书华应聘到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做外教,他很快了解到学校有专门为外国留学生开办的中文培训班,便给海珊珊报了名。晚上回家,他一脸神秘地对海珊珊说:“你知道今天我要送给你一件什么礼物吗?”
海珊珊以为爱书华一定是又写了新歌要送给自己,没想到他却拿出了一张听课证:“你看,这是中文培训班的听课证。”
海珊珊感动了,她明白:爱书华已经决定和她继续留在成都!
在海姗姗中文水平不断进步的同时,爱书华开始认真考虑在成都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海珊珊觉得,中国人性格普遍内敛含蓄,很少有年轻人会在大街上跳舞唱歌,爱书华作为一个外国人,恐怕不好找到合适的队友。然而爱书华相信:“音乐不分国界,成都的年轻人很有潜力。”
缘分很快就来了。一天爱书华和海珊珊到四川大学办事,看到学校外有一家纹身店,爱书华很吃惊,因为他平时很少看见有中国人纹身。走进店里,纹身师是个叫陈督兮的小伙子,两人很快聊起来,更让爱书华意外的是,陈督兮也很喜欢摇滚!于是,爱书华便邀请陈督兮晚上去他和海珊珊的住处,三个年轻人边弹吉他边唱歌,度过了一个激情澎湃的夜晚。
此后,陈督兮常去找爱书华和海珊珊玩音乐,爱书华成立乐队的想法又渐渐鲜活起来。当他最终和陈督兮聊起成立乐队的事时,陈督兮一拍大腿:“好呀,我早就有这样的想法。”
就这样,一个只有3位成员的“变色蝴蝶”就这样诞生了。爱书华希望这支小小的乐队,能像蝴蝶那样破茧成蝶,不断成长。2003年8月31日,乐队参加了电子科大的文化节,这也是“变色蝴蝶”第一次登台表演。
演出很成功,三人都十分兴奋。但想要争取到更多的演出机会,还需要不断排练才行。爱书华和陈督兮专门去购买了泡沫和木板做成隔音墙,但刚在家里排练几次,邻居还是觉得受到干扰,还投诉到了社区。
于是,爱书华在三圣乡租下一个农家小院,和海珊珊搬到了郊区居住。这样一来,爱书华每天奔波就更辛苦,他需要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才能赶到自己任教的大学。因为海姗姗没有工作,爱书华一个人的收入要负担两人开支和乐队花费,经济压力很大。
但他们的坚持和努力终于结出了果实:2006年3月,“变色蝴蝶”推出了第一张专辑,很受好评,不少酒吧开始邀请他们去演出,乐队的收入渐渐提高。同时,经过3年的学习,海珊珊的中文也已很流利,可以为不少刚来成都的老外提供中文教课和咨询服务,赚钱贴补生活。两人的经济状况越来越好。
可是,2007年8月,陈督兮要去北京拜师学画,乐队面临解散的可能。爱书华有些心灰意冷,海珊珊鼓励他说:“去追求自己的梦想是件好事,我们为什么要因为这件事而垂头丧气呢?一定可以重新找到伙伴来顶替督兮的位置。”
果然,陈督兮离开后不久,有个叫雷尼的留学生加入了乐队。
3个儿女初长成
新专辑收录一家人的成都记忆
两人的女儿爱希因为是在成都长大,语言中时常会同时夹杂着英文、中文和四川方言。
雷尼曾于一年前参加过乐队演出,但他后来回国了。没想到,陈督兮离开后,雷尼又回到成都,并很快顶上了陈督兮的位置。雷尼嗓音浑厚而狂野,在舞台上邪气十足,很吸引台下观众。乐队的人气继续走高。
然而,新的阵容组成不到一年,“5·12”大地震就来了。海珊珊的父母打来越洋电话,叫她和爱书华尽快回国。当时海珊珊已经怀孕,她在爱书华的陪伴下于夏天回到加拿大,并于2008年底举行了婚礼。但婚礼后没几天,夫妇俩带着刚出生几个月的女儿又返回了成都。很显然,他们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爱书华虽然和妻子一样,都在成都生活了七八年,但他的中文水平却远远不如去学校专门学习过的海珊珊。所以,爱书华每次写歌时,会用英文先写好歌词,再请朋友翻译成中文。他常会因为某段歌词应该如何翻译而绞尽脑汁。这时候,海珊珊就是丈夫的“中文小秘书”。
两人的女儿爱希因为是在成都长大,语言中时常会同时夹杂着英文、中文和四川方言,让夫妻俩听得乐不可支。
一次,乐队在家中排练,爱书华让女儿待在房间里,害怕震耳欲聋的乐器声会吓着爱希,可排练不大一会儿,他突然听见妻子说:“快来,看看爱希在做什么。”爱书华以为女儿又在捣乱了,他几步奔到女儿的房间,却看见爱希正摇头晃脑哼唱着他的歌!那一刻,他开心极了。
除了乐队演出外,两人也把自己在家乡生活时的习惯适当“移植”了一些到成都———到年底时,爱书华夫妇会和周围邻居一起,在三圣乡办起跳蚤市场。海珊珊去批发日用商品,和邻居们每天在市场上叫卖,爱书华则在一旁搭建个小小的露天舞台,不去酒吧演出的时候,他晚上便会在这个舞台上唱歌,让现场更加热闹好玩。没想到,这个开办在跳蚤市场边的舞台,竟然名气也越来越大,不少成都本土乐队都来这个舞台上表演过。
不知不觉,他们来到成都已经12年了,这座美丽温润的城市,不仅给他们提供了音乐创作的土壤,还见证了他们可爱的女儿和一对双胞胎儿子的成长。看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爱书华又写出了不少新歌,收录在即将于今年下半年问世的新专辑里。他和海珊珊希望能用这张新专辑记录下一家人在成都的生活足迹,也希望在未来的10年、20年里,依然还可以与成都相伴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