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门发文:取消公积金贷款担保和评估收费等项目

14.10.2014  08:26

  3部门发文:取消公积金贷款担保和评估收费等项目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以北京为例,二手商品房交易公积金贷款需要缴纳贷款额的千分之三的担保费,以及1500元的评估费(最高)。以贷款额80万为例,新政执行后,北京二手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将减轻3900元的负担。

  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 曾按贷款额的千分之三收取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涉及二笔费用,分别是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以北京为例,二手商品房交易公积金贷款需要缴纳贷款额的千分之三的担保费,以及1500元的评估费(最高)。以贷款额80万为例,新政执行后,北京二手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将减轻3900元的负担。

  其中,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贷款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而评估费是指,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它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其收费标准,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三收取,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

  业内人士称 费用取消只是“九牛一毛

  对于三部门取消多个收费项目,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上述费用的取消,对总房价而言是“九牛一毛”的感觉。这类费用的取消,对于楼市来讲,也基本不可能有太大作用力。有地产业人士直言,此项政策在减轻负担方面,存在取轻避重,条目清单上好像去掉不少,但从分量上,却微乎其微。

  此外,上周末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已经进行审议,待政府审批后实施,由于额度被大幅削减并仅限首贷,该《办法》被称为“最严公积金新政”。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称,住建部已经开始在内部研讨住房公积金及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提取、使用的有关问题,尽管并未列入相关政策议程,但却是住建部首次在内部论及住房公积金及其贷款的异地使用问题。目前,湖北、安徽两省已经开展了在省内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尝试。

  综合人民网、新华视点、网易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