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在平武县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继承和弘扬抗震救灾精神 打赢脱贫攻坚战
5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第一组在绵阳市平武县开展执法检查。
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为组长的《条例》执法检查第一组,负责巴中、绵阳两地的执法检查,此前,检查组已到巴中进行了执法检查。
平武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六个精准”总体要求、“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六有”和“五个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针对平武贫困群众实际,因地施策、因户施策,依法扶贫氛围浓厚,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好经验和做法。截至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4327户11693人,贫困发生率7.3%。截至3月底,实际减贫1312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29%。
检查组在平武县检查了龙安镇义佛山村、旧堡羌族乡竹丰村,抽查了木皮藏族乡关坝村、古城镇青羊村,随机走访贫困家庭21户并填写调查问卷,与50余名贫困群众、村民代表及驻村干部进行座谈交流,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意见,查阅帮扶计划、减贫计划、贫困户识别、“六有”平台建设情况等资料50余卷(册),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精准脱贫情况汇报。
平武县是“5·12”汶川特大地震极重灾县之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他们发挥抗震救灾精神,落实中央、省委精准脱贫重大部署态度坚决、脱贫攻坚工作有特点、有亮点、有办法、有成效;干得认真、干得扎实、干得落实。检查组希望平武县要继承和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务必确保中央省委脱贫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坚持依法扶贫、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充分履行人大职能,发挥代表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贡献。
检查组指出,要准确把握新时期扶贫工作要求,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开展。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要转变观念、做到精准扶贫;要公开透明,严格监督考核。要紧紧围绕扶贫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扶贫政策法规落地生根。要进一步精准落实“五个一批”,突出因村施策,一户一策;要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造血能力”,不仅要摘“穷帽”,还要断“穷根”;要进一步对接有关专项工作计划,有效整合资金投入,形成扶贫攻坚合力。
绵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报会上就贯彻《条例》的情况作了书面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智刚,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文榜,省人大代表嘎泥早、康宁等参加执法检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