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志率队到巴中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16.05.2016  19:20

  继承弘扬巴中精神 确保脱贫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在汇报会上讲话

       

  

   5月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率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第一组到巴中开展执法检查。

  此前,检查组来到南江县正直镇长滩村、通江县民胜镇方山村、巴州区水宁寺镇龙台村、平昌县青凤镇枫香村,随机抽查贫困村6个、走访贫困家庭36户并填写调查问卷,与180余名贫困群众、村民代表及驻村干部进行座谈交流,查阅扶贫规划编制、扶贫项目落实、贫困户识别查看、“六有”平台建设情况等资料100余卷(册),对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

  陈光志一行来到巴州区化成镇长滩河村实地检查,并走访贫困户,召开村民座谈会,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意见。

  在随后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条例》执法检查巴中汇报会上,陈光志在听取市政府和巴州、恩阳、南江、通江、平昌等五县区政府贯彻《条例》情况汇报后,对巴中的脱贫攻坚工作及《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巴中脱贫攻坚工作做得很主动,各级干部充满干劲、积极主动作为,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认可;巴中工作做得很认真,大家善于开动脑筋,创新举措,有效解决了许多发展中的难题;巴中工作做得很扎实,真正让各项扶贫政策法规落地生根,有了成果;巴中工作做得很有效,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陈光志指出,巴中是革命老区,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革命先烈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浴血奋战,形成了“智勇坚定、排难创新、团结奋斗、不胜不休”的红军精神。在“八七扶贫攻坚”时期,巴中人民创造出了“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巴中精神。“十二五”期间,巴中人民继续发扬红军精神,将“巴中精神”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我的理解就是“忠诚、坚韧、实干”,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忍不拔、锲而不舍,一届接着一届干,一级带着一级干,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真心实干、埋头苦干,扎扎实实改善民生、消除贫困。特别是近年来,巴中各级党委政府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战天斗地、建设家园,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村面貌、思想观念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巴山新居”已成为秦巴扶贫的品牌和名片,脱贫攻坚取得了巨大成就。

  陈光志要求,要进一步继承和弘扬巴中精神,务必确保中央和省委脱贫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义务,确保精准脱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坚持忠诚于党、积极工作;坚持一心为民、牢记宗旨;坚持标准统一、目标明确;坚持依法扶贫、有序推进。要准确把握新时期脱贫工作要求,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开展。要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县一级是脱贫攻坚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必须担负好责任,在第一线攻坚破难;要转变观念、做到精准扶贫,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精准施策、到户到人;要公开透明,严格监督考核,强化脱贫目标任务的自查、抽查,督促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陈光志要求,要紧紧围绕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扶贫政策法规落地生根。省委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线,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五大机制”“五大政策”“六大举措”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打出了“3+10+N”扶贫攻坚组合拳。各地既要逐条逐项细化分解、对接落地,又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要进一步精准落实“五个一批”,突出因村施策、一户一策;要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造血能力”,不仅要摘“穷帽”,还要断“穷根”;要进一步对接有关专项工作计划,有效整合资金投入,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陈光志强调,距离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仅有4年时间,大家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扶贫、依法治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巴中市委书记、市长冯键汇报了巴中市《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他说,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巴中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扶贫开发,确保如期脱贫摘帽,确保巴中市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等一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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