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南充市将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29.10.2014  19:39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 (记者 李霞) 11月1日起,南充市将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保联动”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为何实行分级诊疗制度

  由于城乡医疗资源的配置失衡及城乡居民在长久的就医实践中,普通病、常见病都向大医院集中,基层医院就医人群相对较少等原因,“看病崇尚大医院”几乎是很多人的下意识选择。这样的选择不仅造成大医院超负荷运行,拥挤不堪,患者的疾病费用负担日趋加重。

  为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的矛盾,通过“资源下沉”、“医保杠杆”等手段,从政策层面上来逐步引导群众根据病情的需要实行分级医疗,并将这制度的建立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

   什么是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是为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运行,切实减轻城乡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引导城乡居民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有序地选择医疗机构就诊的一项制度措施。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南充市分级诊疗覆盖全市所有参保(参合)对象;基层首诊就医院确定为县级以下医疗机构。

   实行分级诊疗的好处:乡镇医疗报销比例可达90%

  通过分级诊疗服务,对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代、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降低患者医疗费用的负担;据了解,南充市乡镇医疗报销比例可达90%,起步价为100元;县级医疗报销比例为70%,起步价300元。

  对疑难病、复杂病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可明显缩短在大医院住院候床时间,节约患者时间和费用。

   分级诊疗的转疗有哪些流程

  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就医,危急重症可逐级或越级转诊。

  患者在基层就医病情发展,需向上转诊时,结合自主选择和就近的原则:乡镇卫生院一般首先转诊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可以视病情转往县级以上医院,若病情稳定,患者应转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首先转诊到二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后可以视病情转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病情稳定后应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事例:市民小张系南部县人,在乡镇卫生院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则可转入南部县人民医院或南充市中心医院等,待病情稳定,则转回乡镇卫生院疗养。

   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患者的住院费用报销

  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与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进一步扩大。

  因病情需要,由下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上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缓解后,经上级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下级定点医院康复。凡转入上级定点医疗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仅补差额部分;转入下级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不再另外收取;相应定点医院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给予报销。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原则上不予报销;但对首次住院,因特殊原因未能履行转诊手续的患者在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予报销。在下级定点医院诊治患者因病情紧急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的,可先行入院,后补办手续。因急诊越级诊治的患者,须由收治医疗机构出具争诊病情证明书方可报销。

  据悉,南充市将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未履行相关登记和转诊转院手续的患者,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不予报销。到2014年底,全市8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市、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到2015年底,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市、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县域内就诊率逐步提高,力争到2015年达到90%左右。

  参保(参合)人员市外住院就医时,亦需要遵循分级诊疗制度基层首诊,并可在就医地进行网络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