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3年审计报告出炉: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 多个部门机构被点名

28.07.2014  12:20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佳) 7月28日上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黄河作的我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首次对省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探索。组织104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全面的审计自查,在此基础上,对农业厅等5个部门及其14个下属单位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对51个省直部门的“三公”经费、购买社会服务等5个专项进行了审计调查,扩大了审计覆盖面。审计表明,各部门预算执行总的情况是好的,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抽查20个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减少1903万元,下降25.4%,支出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并呈明显下降趋势。但部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不够规范。 一是未严格执行支出预算。由于审核控制不严和对临时性、特殊性支出的预算管理不到位,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省人防办的公务接待费分别超预算28.22万元、17.53万元;共青团四川省委等10个单位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共超预算415万元。二是管理和核算不合规。如省煤田地质局违规使用8辆编制在下属单位的公务用车,年末将超支费用转入差旅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单位未按经济分类设置明细会计核算科目,难以分清“三公”经费等各类支出金额。

(二)部门预算尚未全面有效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 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重点审计的5个部门中,有3个部门及其4个下属单位的部分收入和结余3337万元未向财政申报,纳入预算管理。二是预算约束不够有力。2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支出预算,超预算、无预算及虚列支出3192万元。此外,由于预算管理制度与有关机构改革不配套,部分单位资金未进入财政监管范围,如省地矿局参公管理后,因历史原因和特殊体制形成的自有资金结余1.76亿元脱离了财政监管。

(三)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绩效不高。 审计抽查16个专项预算执行情况发现,从预算下达至额度申请的时间平均为48天,额度下达到实际支出的时间平均为36天,部门环节耗时较长。有11个专项,涉及资金6364万元,存在拨付、使用不及时甚至长期闲置的问题,如环境保护厅“环保在线监控企业补助”项目,结余资金300万元从2007年以来的7年间每年都编入预算,但项目一直未实施。2012年至2013年,省财政安排省社科院等8个分配使用单位科研课题经费8894万元,其中1791万元被用于非课题研究支出;已到期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达240个,结题率不足三成,课题研究经费使用的效益不高。

(四)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未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 公安厅、省地矿局、省冶金地质局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2013年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事项以现金报账904万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中心、汽车维修中心使用自制或外购非正规票据收取房租等收入688万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将租金、培训费等收入89.54万元私存私放,并以“岗位津贴”等名义违规向本校职工发放60.19万元。省地质调查院超出核定的工资总额多发放人员工资395万元,其中领导班子7名成员多领取11.58万元。此外,有18个单位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1年以上的基建项目未办理或未办结竣工决算、未进行决算审计,涉及23个基建项目、支出共计11.82亿元。

(五)机关购买服务不够规范统一。 近年来省级机关在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上加大探索推进力度,抽查14个部门2013年购买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和聘请中介服务、聘用人员劳务等4类社会服务的情况反映,当年购买服务总支出1.26亿元,对提高履职能力和效率起到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乏具体制度。购买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规模、方式渠道、费用标准等均无具体管理办法,监督与评估机制也不健全,审计调查的项目85%未进行过绩效评价。二是缺乏统一规范。上述部门共聘用人员843名,相当于其财政供养在职人员的26.6%。其来源既有劳务公司派遣,也有自行招聘,平均月薪在2460 元至3587元不等。购买物业管理服务费差异较大,支付的费用最低为每月4.24元/平方米,最高达12.55元/平方米。三是缺乏预算控制。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象较为普遍,有7个单位超预算列支1789万元,有5个单位无预算支出644万元,导致挤占挪用其他经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