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出台意见 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
30.09.2015 19:20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近日,省工商局结合工商职能职责出台9条意见,积极促进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
意见鼓励、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小规模经济实体,提倡返乡农民工居家灵活就业,免费为他们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允许具有农民身份的农民工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放宽登记条件,下放登记权限,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登记。
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建广告公司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纳入四川省广告产业项目库,并推荐进入成都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享受创业孵化政策。
在维护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合法权益方面,意见提出,将充分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活动,积极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职业介绍机构发布虚假劳务信息、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黑职介”。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活动的组织或个人,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同时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将违法职介机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等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的范畴。
四川台记者苏琳报道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30.09.2015 19:20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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