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
为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厅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实际,下发《四川省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工作的通知》。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隆爱军于3月3日主持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就如何落实好《指导意见》进行了研究。
《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党委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委活动办的要求,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自觉接受省委督导组直接督导,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此同时,要始终坚持突出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服务群众,突出领导示范,重点把握三个方面要求。一是全面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三是认真落实“六个更加注重”要求。
《指导意见》要求,要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抓好关键环节步骤。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主要任务,按照当地党委统一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是立足部门特点,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二是牢记为民宗旨,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三是严格规范实施,按照当地党委安排部署有序推进。
《指导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一是落实领导责任。二是加强工作指导。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四是坚持统筹兼顾。五是强化工作纪律。
《通知》就切实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工作联系。各市(州)局活动办要主动与厅对口联络员加强联系,厅教育实践活动协调沟通、资料收集、意见反馈等相关工作均由联络员具体承办。二是加强资料报送。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报送需厅审阅的重大材料,不随意扩大、缩小报送范围。要及时将局党委活动意见方案、环节通知、工作总结等文件,以及当地党委重要文件、省委督导组相关文件一并报厅活动办备案。三是加强信息报送。主动将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活动亮点、省市和督导组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等报厅活动办和联络员。厅活动办结合实际,及时编印活动简报,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隆爱军指出,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原则上应按照当地党委统一部署安排进行,厅党委对他们的指导要限定在规定内容,不要越位。要充分发挥片区工作组和联络员的作用。联络员要了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例,及时报送厅活动办。片区工作组指导工作时,要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和走基层相结合,加强上下联动,把走基层的要求贯穿始终。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系统的形象。要加强宣传,及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