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从严审批涉河项目维护河道健康

11.10.2018  15:39

    规范受理程序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市管河道、县区共管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管、乡管河道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市、跨省河道由省水利厅审批,切实理顺涉河项目行洪论证申报、审批程序,要求涉河建设项目申请单位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规定,到政务中心提交涉河项目审批申请所需材料,对于不符合审批权限要求,以及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接件,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  83件,其中由市水务局审批的项目共6件,区县审批的项目共77件。

    严格项目审查。 建立《巴中市涉河工程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巴中市涉水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名单》,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接件后,由市、区县水务局行政审批科主持召开涉河建设项目审查会,在巴中市涉水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库中随机专家,成立审查专家组,专家组会前踏勘现场,对《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从严 项目批复。 申请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经项目审查专家组签字确认后再由各级水务局出具批复意见,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出具不予审批函件并告知原因。同时,明确规定建设项目严禁汛期施工,确需在汛期建设的工程,要求其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防汛度汛预案并配备相应的防汛器材和设备,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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