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局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会

03.03.2014  17:31

  为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委中心组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2月28日上午, 渠县 公安局党委在顶楼会议室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副县长、公安局长郝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局在家党委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丁录全主持。

  会上,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矛组织大家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并传达了省公安厅“八个一律”规定的通知;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文立新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委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丁录全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并谈了三点体会,一是明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是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通过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等形式,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更新。二是中心组成员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着力实现全局民警的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作风形象进一步改进,公安工作进一步发展,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的“五个进一步”目标。三是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公安工作实际相结合,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安全监管、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突出公安特色,树立良好公安形象。

  副县长、公安局长郝勇指出,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全体党员和党的组织严格按照党的要求,明白我是谁,认清依靠谁,牢记为了谁,永远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郝勇强调,一是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大家要清醒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需要,是我局公安队伍现实的需要,是加强公安工作的需要,群众路线就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公安工作说到底就是群众工作。二是讲究方法、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四风”问题。活动中,要抓住“四风”问题这一关键,明确整治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习调研、带头走访查摆、带头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四风、带头推动工作实践,进行一次彻底大排查、大清理,坚决扫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部分中层领导结合自己的工作和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切身感受作交流发言。(母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