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的通知

05.07.2017  19:01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及时了解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总局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定期报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的通知》(食药监一致办便函〔2017〕48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入贯彻落实一致性评价工作要求,定期总结分析辖区内一致性评价工作情况、工作安排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二、及时掌握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工作进度,汇总填报统计表格(详见附件3、4、5),于每月20日前将纸质表格及电子文档,连同月度工作小结(附件2)一并报送至四川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办公室。

联 系 人:杨莎联系电话:028-87877177

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的通知》(食药监一致办便函〔2017〕48号).zip

2.月度工作小结(样表)3.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进展情况统计表(289基药目录品种)4.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汇总表(289基药目录品种)5.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进展情况统计表(非289基药目录品种).doc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