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局明确重污天气限行细则:预警公布次日起

16.05.2014  11:42

制图 余进

  成都商报记者 王圣

  红色预警

  每日7:30至20:00

  三环路(含)以内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橙色预警

  工作日7:30至20:00

  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所有区域实行现行的尾号限行

  处罚措施

  若违反通告中限行规定

  将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

  昨日,市交管局发布消息,依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下简称“《预案》”)等规定,成都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简称“《通告》”)。对于备受关注的“红色预警时三环内单双号限行”的规定,《通告》明确了限行的具体时间段、范围和限行规则。

  红色预警

  7:30至20:00 三环内单双号限行

  一级预警(红色):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

  与《预案》的规定一致,《通告》规定,一级预警(红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包括: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三环路以内实施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

  对于广大市民关注的“三环内单双号限行”的临时交管措施,《通告》明确了具体的时间段、范围和限行规则。即:每日7:30至20:00,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含临时号牌以及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7:30至20:00”这一时段,与成都现行的二三环间区域尾号限行的时间段相同,便于市民记忆。

  橙色预警

  尾号限行扩大至绕城内所有道路

  二级预警(橙色):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范围

  对于二级预警(橙色)的临时交管措施,《通告》明确,工作日的7:30至20:00,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所有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限行尾号的组合,与现行二三环间区域尾号限行的组合相同。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除外,但不得从事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和有机溶剂的运输。

  二级预警(橙色)的临时交管措施还包括: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黄色预警:

  禁止运渣车等车辆在绕城内行驶

  三级预警: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或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和301~500交替出现

  此外,三级预警(黄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与《预案》的要求相同,即,每日7:00至21:00,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特别提醒

  交管局明确

  临时交管措施起讫时间

  各级预警对应的临时交管措施何时启动?《通告》明确了临时交管措施的起讫时间。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会及时发布信息,向社会告知。”市交管局表示。

  这5类车辆不受限制

  《通告》明确,不受禁行及限行措施的车辆有:(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二)电动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三)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原标题:预警公布次日起启动机动车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