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一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精神

22.09.2014  12:30
    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强调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各地各部门务必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领会会议精神,牢牢抓住新一轮农村改革的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并实现整体突破,努力使我省走在全国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前列。     新一轮农村改革是一场更深刻、更系统的变革。如果说第一轮农村改革主要是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分离,以解决农民积极性和农地生产效率的问题,那么新一轮农村改革则是把农民土地承包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并行,以解决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问题。推进土地集体所有权、家庭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新一轮农村生产关系调整的核心所在,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一个重大创新。     在纷繁复杂的农村改革中,紧紧抓住放活土地经营权这个重点,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放活土地经营权,意味着农户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同时,可以多种方式转让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实质是赋予农村土地的资产性质和农民的财产权利。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有利于吸引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现代种养业,解决农村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缺乏的问题;有利于推动土地适度规模集中,打破一家一户、过于分散的农村经营格局;有利于激活附着在农村土地上的财产权利,让农民既能通过出让经营权获得财产性收益,也可参与附加值更高的种养业生产增加生产性收入;有利于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农村服务业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可以说,放活土地经营权是新一轮农村改革的纲,抓纲带目,纲举目张,就能够带动农村其他改革攻坚突破,实现纵深推进、整体推进。     放活土地经营权,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做好引导、支持、规范、监管、服务工作。要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让农民知道自身的权益,保护和调动农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研究制定鼓励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性意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为流转后实行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要依法依规建立土地流转制度,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保障农民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土地用途等执法监督,努力防范和减少相关风险。要统筹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流转交易秩序,为放活土地经营权提供有效服务。     近年来,省内各地围绕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进行了大胆探索,创造出了许多鲜活经验。实践证明,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深化农村改革的路子是完全走得通的。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抓住“土地”这个农业生产中最重要、最基本、最广泛的生产要素,抓住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这个最关键、最复杂、最积极的生产关系,以点带面,攻坚破难,奋力推动我省新一轮农村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