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及省脱贫攻坚会议精神

11.01.2016  15:52

 

为深刻认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脱贫攻坚会议和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和贫困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泸州市于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央《决定》及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活动。

一是 把传达学习贯彻《决定》及省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政治任务来抓,结合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工作,在市领导作主题宣讲的同时,各县区抽调熟悉农村工作、政策把握全面的同志参加,逐条逐项,全方位宣讲《决定》和省脱贫攻坚会议精神,确保讲精、讲细、讲到位。

二是 将宣讲活动与专项督查工作同步结合开展,由联系、督查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市领导、市级部门到县区、乡镇、贫困村,以召开干部大会或贫困村群众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宣讲,市级督查宣讲组未宣讲到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由各县区组织宣讲,确保宣讲活动实现全覆盖。

三是 重点围绕中央《决定》及省脱贫攻坚会议精神的现实和历史意义,现阶段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要求,《决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中央、省、市各级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举措、硬政策等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