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要发高温津贴

24.07.2014  14:16

     35℃以上露天作业

    23日,时值“大暑”节气,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发高温补贴没?”成为市民见面的问候语。记者从四川省总工会获悉,7至8月,省总工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防暑降温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用人单位对该政策的落实。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未明确包含公务员

    “无论刮风下雨,我们天天站大街,户外这么热,我们能不能享受这个政策?”昨日,交警小刘向记者发出这样的疑问。

    记者留意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把公务员队伍罗列进来,落实该政策的主体单位更多集中在企业。

     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办法明确,所谓“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早在2012年,我省就将高温津贴由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要求各市(州)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具体的高温津贴标准。(记者席秦岭 实习生万谦)

    原标题: 要发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