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华巡查渠江流域“河长制”工作

18.10.2018  13:25
    10月1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渠江河长陈文华一行深入 渠县 巡查渠江流域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市委副厅级干部陈中华,县委书记苟小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世斌,县委副书记熊长虹陪同巡查。     陈文华一行先后前往渠江团堡岭市级交界断面水质监测点、 渠县 东城饮用水源、东城滨江生态走廊等地,对渠江流域水质质监情况、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河长公示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       督查中,陈文华指出,河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结合中央、水利部和省委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渠江河湖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和保护措施;要切实找准河湖水流域污染根源,从治理源头着力,把污染治理与产业转型相结合,实现保护治理与发展共赢;要加大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实现全面治水、护水;要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理,合理划分保护区和可利用开发区,实现河湖岸线节约集约利用;要严格执行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推进跨区域,跨行业联合执法,重拳整治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让水资源造福于民,造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在督导中,苟小莉介绍我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近年来, 渠县 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精神,以“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坚持“党政领导、依法管护、属地管理、生态优先、层级考核”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在全市率先建立河长制组织构建,创新推行库长制、河警长制,设立河湖义务监督长,开展河长示范创建,推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在 渠县 落地生根。(刘晓建 贾宇娟 县委报道组 廖亚飞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