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扶贫工作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11.08.2015  19:24

   “决战全面小康 全力精准扶贫——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系列报道

  四川: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三个“决不允许”确保政令畅通

   (记者董焦) 8月10日,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省委关于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

  《通知》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对扶贫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以铁的纪律推动省委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通知》要求加强纪律审查,塑造新风正气。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在扶贫开发中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查处滞留、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扶贫款物等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解决基层干部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招投标违规、收受贿赂等问题,确保每分“救命钱”“造血钱”都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

  《通知》还要求,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对扶贫开发领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

  同时,《通知》强调创新监督方式,增强工作合力。要注重联动督查,促进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监督检查机制。要抓实监督的再监督、执纪的再执纪、问责的再问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贫困地区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暗访检查,促进问题整改,完善防控措施,堵塞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