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 坚决查处挪用扶贫款物

12.08.2015  10:29

成都商报讯(记者 韩利)日前,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加强对省委关于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

通知》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对扶贫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以铁的纪律推动省委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在扶贫开发中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查处滞留、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扶贫款物等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解决基层干部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招投标违规、收受贿赂等问题。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对扶贫开发领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