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着力提升城乡群众的福祉
【提要】
2014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中,由市人社局牵头承办的共有5个项目,需市人社局协办的共有7个项目,涵盖了就业促进工程、社会保障工程、扶贫解困工程、教育助学工程、医疗卫生工程等5个方面,包括扩大就业规模、促进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等。
【现场描写】
住院前:预计花费50余万 她想放弃治疗
住院后:报销35万元 她病情康复稳定出院
“如果不是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果不是今年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我老婆可能已经放弃治疗了。”说起此次看病治疗的经历,尽管悲伤,但胡正勇也暗自庆幸。
1月29日,胡正勇的妻子刘昌华在医院被诊断患了急性髓性白血病m2。这一天他记得非常清楚,因为正是过年的前一天。“一听是白血病,我们一家人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来不及悲伤,胡正勇当天就为妻子办理了入院手续,开始治疗。待病情稳定下来,胡正勇才有时间发愁——如此高昂的医疗费用怎么办?“治疗这个病的医疗费完全超出了我们的承受力,对我们而言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胡正勇的家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妻子刘昌华没有工作,全职在家料理家务,一家人的生活就靠他每个月3000元左右的工资。
面对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刘昌华崩溃了,她提出放弃治疗。
正当夫妻二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医院工作人员的一番话给了他们希望——从今年1月1日起,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可以享受到更多报销。
为了了解更多详细情况,胡正勇来到金牛区社保局。听说胡正勇的来意后,社保局工作人员非常热心地接待了他,并将相关政策一一进行了解释。“听完解释后,对于报销比例、报销手续我都比较清楚了。他们还不停安慰我,叫我放心带妻子去治疗。”对此,胡正勇满怀感激。
半年时间,刘昌华一共住了4次院,总花费近50万元,除去“门槛费”和自费部分,医疗保险一共为她报销了30多万元,其中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报销了25万余元。
“多亏了医保,不然我们肯定负担不起。”胡正勇回忆说,每年他都会为没有工作的妻子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去年缴纳了480元,没想到这480元竟成了“救命钱”。
4月8日,刘昌华成功完成了干细胞移植手术,在病情康复稳定之后,6月5日顺利出院了。“真的很感谢成都有这么好的政策,不然这么一大笔钱不仅会把我的家庭彻底压垮,更怕我妻子因为钱的问题就放弃治疗。”胡正勇激动地说。
根据今年出台的《成都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期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报销水平总体不低于50%。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合并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费用,超过了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其超过部分最高报销90%、报销总额不设封顶线。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属基本医疗保险中的新增项目,参保人员只需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即不用多缴费,就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以刘昌华为例,如果没有今年出台的大病保险政策,她就要多自费25万元。”
统计显示,截至5月31日,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共结算9979人次,支付金额4013.43万元。
【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大民生、细服务”的理念,认真落实民生工程“一把手”负责制,细化分解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牵头承办的各项民生工程推进顺利。
牵头承办项目:共5项——
全市城镇
新增就业已完成73.71%
目标一:城镇新增就业20.5万人,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5.55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8万人。
任务进度:截至6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5.1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3.71%;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4.3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9.10%,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2.98%;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5.2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5.50%。
主要措施:完善城乡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失业动态预警制度,以及行业、企业失业监测机制,扩大用工监测覆盖面,动态反映我市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用工现状和需求。开展以“走社区送岗位、走园区送服务、走农村送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三走、三送”活动和就业巡回服务,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基地和用工单位,向就业困难人员不折不扣兑现市委、市政府“不挑不选两个工作日实现就业”的社会承诺。
就业见习基地
已完成107.62%
目标二:新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10个;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5%,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促进11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任务进度:截至目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26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62%;帮助592名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3.82%。
主要措施: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实施细则。印发《成都市2014年大学生就业促进行动计划》;加强就业见习基地的管理,大力开发见习岗位,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就业援助,确保就业困难毕业生托底安置。通过发放求职补贴和优先招募基层志愿者、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见习、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向企业重点推荐等“六优先”措施,确保困难家庭毕业生当年100%实现就业。
“ 村官”招募
9 月1日 全部到岗
目标三: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确保每个建制村(涉农社区)有1—2名、城镇社区有1名大学生志愿者,“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在岗人数分别不低于700名和400名。
任务进度:截至目前,我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招募工作稳步推进,招募的志愿者将在9月1日到岗服务。
主要措施:组织开展了201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定向招募工作和公开招考工作。2014年我市将动态补员2375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城乡基层从事志愿服务,目前正在有序推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等工作,新招募志愿者将于9月1日正式上岗服务。此外,三圈层市(县)志愿者生活补贴经费核拨到位。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在前期摸底、统计、审核的基础上,据实核拨了2014年度三圈层市(县)及青白江区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经费共计5619.77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覆盖率已完成107%
目标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
任务进度: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519.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7%,超全年目标任务7个百分点。
主要措施:切实推进扩面征缴工作。认真做好我市降低参保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工作,切实降低参保企业和个体参保人员负担。深化社保业务网上经办实现参保对象“全覆盖”,全市所有参保单位、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网络联通的任何地方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即可享受全天候社保服务。圆满完成2014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涉及全市126.9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人均月增养老金174.97元,最高月增加733元,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达到2384.82元;同时,从201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每人每月增加5元,调整后为每人每月60元,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月养老金达到327.4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完成100%
目标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
任务进度:截至目前,我市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98.05万人。其中,农村居民437.96万人,城镇居民260.0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参保率达98%。
主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各自责任,全面推进征缴扩面工作。
协办项目共7项——
目标一:帮扶贫困残疾人,落实资助全市重度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完成情况:已于3月25日正式启动全市资助重度残疾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目标二:维护职工和农民工权益,健全建筑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为10万名建筑农民工免费发放实名“双卡”(权益信息卡和工资银行卡)。
完成情况:配合市建委为5.8万名建筑农民工免费发放了实名“双卡”。
目标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并免除住宿费。
完成情况:全市共申报4171人,已完成申报审核工作,相关资助资金已下达,做到了应助尽助。
目标四:免除全市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不含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费,按公办中职学校免除学费标准,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不含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给予学费补助。
完成情况:全市共申报23248人,已完成申报审核工作,相关资助资金已下达,做到了应助尽助。
目标五: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加强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设施配备。
完成情况:已向市财政报送了今年市级职教专项经费,目前正在等待市财政核定经费。
目标六: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调研评估。
目标七:深化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全市22%以上的家庭签约家庭医生服务。
完成情况:目前正在拟制方案,确保年底实现22%以上家庭签约。(裴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