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全面深化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改革

29.07.2015  01:24

今年以来,巴中市积极回应贫困群众的期盼和需求,深入推进实施“1+6”扶贫攻坚行动,不断完善创新精准扶贫、金融扶贫举措,全面深化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成效初显。

(一)深入推进实施“1+6”扶贫攻坚行动。 2015年全市新启动15个连片扶贫开发片区项目建设,覆盖29个乡(镇)、209个村、6.25万户24.24万人,规划投资28.48亿元,巩固提升5个连片扶贫开发片区建设,实施40个整村推进项目,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通过实施“1+6”扶贫攻坚行动,上半年共完成投资18.03亿元,占目标任务的63.3%,区域内建巴山新居4118户,其中贫困户1289户,新建村组道路858公里,种植特色农业产业10万亩,建专合组织12个,建特色旅游景点23处;改造中小学危旧房2049平方米,新建幼儿园6所,标准化卫生室58个、文化大院16个、村级阵地建设5100平方米;整治山坪塘206口、地质灾害防治24处、天保工程606亩,整理土地7074亩,建垃圾堆放池77个;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1083人、实用技术培训1.8万人次。

(二)全域扶贫机制加快改革创新。一是扶贫格局实现综合立体式推进。 在市域层面,坚持统筹城乡全域扶贫。大力实施“三三六六”扶贫战略,推动城乡同发展共繁荣。在片区层面,坚持集中连片扶贫。把全市划分为100片, 坚持每年每县区启动3片以上,在片区内点面结合创新推进“1+6”扶贫工程, 着力解决致贫返贫的路、水、电等共性和突出问题。在点位层面,坚持“挂包驻帮”精准扶贫。实施“领导挂片、部门包村、干部驻村、党员帮户”,铺设到村到户“管道”,因村因户制宜,实现项目、资金、人员、力量精确配置到贫困户身上。 二是行业资源整合更加高效。 全市上下明确以扶贫开发为农村工作统揽,坚持以扶贫规划为引领,采用“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定在连片区”方式,确保了优先保证扶贫开发资金需要和措施落实,实现了农村工作领导、力量、资源的高度整合。2015年全市连片扶贫开发计划总投资28亿元,其中整合部门资金10亿元,地方财政投入5100万元,分别占比35%、1.8%。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改革。 截止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八权一股”颁证工作,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264例,流转耕地50.3万亩、林地面积68.2万亩,新增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贷款7.1亿元,培育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18家、农民合作组织1535个、家庭农场578个、专业大户5600个,使5.6万贫困人口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 四是社会扶贫品牌化。 采取“政府+工商联+银行+企业+农户”的“5+2+N+X”的模式成立“光彩助农帮扶基金”,集中定向向285户建卡贫困户贷款2310万元发展生猪养殖,户均年收入9万元以上;发展茶叶种植大户51户,年均纯收入3000元;发展巴药种植大户42户,年均纯收入10000元;核桃种植大户30户,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争取省“结对认亲、爱心帮扶”社会扶贫公共品牌,结合开展“民企帮村”、“工商助农”活动,吸收1010个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社会帮扶资金达4.9亿元。与吉林大学校友会、浙江绍兴党校合作实施“扶贫助学千人工程”,四批 180 名爱心人士结对帮扶530名贫困学生 。开展“扶贫志愿者”活动, 156 名志愿者 到县驻片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工作

(三)精准扶贫机制进一步深化。一是锁定贫困对象。 在去年精准识别贫困村699个、贫困人口14.9万户50.9万人基础上,全面完成了贫困人口“户建卡、乡立簿、县归档”工作,锁定了贫困对象。 二是深化“挂包驻帮”。 采取精准识别定对象、精准辨症定措施、精准施治定目标、精准脱贫定责任“四定”措施 创新干部驻村责任机制、选派机制、履职机制和监管机制, 实现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对全市所有贫困村、帮扶单位对全市所有贫困村、帮扶责任人对全市所有贫困户三个“全覆盖”。 三是精准扶贫措施。 着力贫困村“六个一”(帮助贫困村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村级班子、引进培育一个规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项一定规模的支柱产业、建成一个功能配套的聚居点、筹集一笔不低于10万元的扶贫基金),围绕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长中短增收产业培育和提升贫困户劳动技能三个层面入手,整合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持续四年投入到贫困村,用于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贫困户“五到户”“六优先”(脱贫规划落实到户、增收项目落实到户、干部帮扶落实到户、技术培训落实到户、资金核算落实到户。优先帮助贫困户流转土地,促进就地打工,参与规模经营;优先帮助贫困户改造危旧房,让无房户住上廉租房;优先对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给予特殊帮助;优先对因病致贫的群众实施医疗救助;优先对有劳动能力的实施技能培训),按照“分期分批、无偿资助、滚动发展”的要求,对当年拟减贫的贫困人口,按照800元/人的标准安排精准帮扶资金到户,用于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对无劳动能力的实施集中供养,切实做到“不落下一户一人”,贫困户脱贫后,继续巩固一年、提升一年。

(四)金融扶贫取得新突破。 2月与邮政银行合作制定《巴中市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实施办法》,确定金融机构在基金担保下,按照不低于1:10的比例向贫困村、贫困户投放无担保、无抵押、低利率的小额贷款,支持发展产业。4月26日,首笔“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在南江县天池镇栗园村发放。5月,在大量调研和前期试点总结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意见》(巴府办发〔2015〕40号),分县区建立精准扶贫专项发展基金7500万元,制定“5221”贫困户评级授信办法,全市金融扶贫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各县(区)根据结合实际分别与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信用联社等多家金融机构进行协商合作,推动签订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和小微企业、新兴产业的小额信贷协议。目前,全市三县1567个村9.7万户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全面完成,贫困户评级率达100%,有效授信率达88%,累计向1102户贫困化发放贷款2220万元。

(五)初步构建起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责任和考核体系。一是构建责任体系。 完善“市级统筹、县(区)落实、乡镇推进、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扶贫开发实行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且不能搞责任移位,层层传递压力到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落实,切实做到人员、资金、项目、政策具体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四到县”。 建立扶贫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监管机制,市局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全过程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上,从严审查县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动态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三是科学考核导向。 认真贯彻落实川委办〔2014〕35号文件精神,提出了以改革开放、扶贫攻坚为统揽,把扶贫开发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本级财政投入、减少贫困人口、完善片区建设投资、落实挂包帮责任作为考核重点指标,单列3分考核县区,5分考核市级部门“挂包驻帮”工作,落实了农民人均纯收入县区长负责制,采取“一月一次督查、两月一次会议、一季一次通报,一年一次考核”的办法,确保了扶贫开发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