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推出工商登记制度 改革"五大新政" 先照后证
“五大新政”关键词提示
1、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2、先照后证
3、放宽名称登记限制
4、小额经营备案
5、信用黑名单
企业登记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推行“先照后证”、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试行小额经营社区备案和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简政放权、宽进严管,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也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昨日 ,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陈春建向媒体发布了具有成都特色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度创新突破举措。
降成本 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同一地址可以注册两家以上的公司,一张营业执照在一个区(市)县内可以有多个分支的经营场所——根据《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实行分离登记;同一地址可以申请登记为两家以上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即“一址多照”;企业在其登记住所所在地区(市)县内设立经营场所且无需办理前置许可(审批)的,可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即“一照多址”。
解读:实施“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能够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也能有序释放创业的场地资源。《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还规定了13类不得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让企业选址的依据更加清晰、明确。
宽准入 先照后证
以往,涉及前置许可的企业,必须把前置许可的所有证件办理齐全了,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现在,企业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再依法办理前置许可的证件——根据《实施方案》,除“外商投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等13项省政府明确保留的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117项前置许可(审批)事项改为后置许可(审批),不再实行先许可(审批)、后工商登记的制度。
解读:“先照后证”不仅改变了过去的行政审批流程,使创业投资者可以先方便快捷地拿到企业“身份证”,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推进了创业投资便利化;而且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各市场主管部门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 ,从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
打品牌 放宽名称登记限制
企业字号可以放在行政区划之前,便于企业打造自主品牌——根据《实施方案》,成都将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限制。以成都市、县(市)作为名称中的行政区划的企业,可以申请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或组织形式之前。
解读:以前,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如:成都宇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此次放宽后,该公司可选择取名为“宇通成都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或宇通电器成都有限责任公司,突出了企业“字号”的标识特点,有利于企业品牌打造和商誉提升,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对外投资时的影响力、竞争力。
利创业 小额经营社区备案
擦鞋补鞋店、干洗店……各类小本经营的个体店铺,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在社区备案就可以合法经营了——为促进创业就业、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市工商局近年来在高新区启动了小额经营社区备案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进一步深化该项改革,鼓励各区(市)县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对于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的小额经营者,实施社区备案管理制度。
解读:通过小额经营备案管理可以引导和鼓励社区居民创业就业,完善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体系,使社区能够实时掌握社区小额经营业态,既较好地体现了“对个体经济、微型经济实行非禁即可”的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又有效支持了社区自治,方便社区协助政府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重信用 让“黑名单”企业处处受制
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针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信用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效运转具有极其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解读:《实施方案》在“严管”上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实施企业年报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监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升级改造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接入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多部门有关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处罚等信息数据的互通共享,搭建协同监管的工作平台;设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等信用约束制度,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工作中推进“黑名单”管理运营;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创新“网渔式”监管等市场监管方式,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提高监管水平。(记者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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