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实行 “先照后证” 11个区(市)县先行试点

30.09.2014  12:10

    昨日(29日)上午,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市工商局负责人就《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作出介绍和解读。据悉,9月21日,成都市政府正式印发《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9项改革任务及其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确定了前置审批事项改革目录。

    方案中不仅包括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等上级要求的改革项目,还结合成都市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发展实际,重点在“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推行“先照后证”、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限制、试行小额经营社区备案和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等5个方面,进行了具有成都特色的深度创新。

    “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13类场所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昨日上午,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发出我市首张“一址多照”营业执照。当天,成都市创艺蓝广告有限公司和成都市蜀都阳建材有限公司同时领到营业执照。两份营业执照的地址为成华区羊子山路68号的同一间写字楼。

    “本月起,我市正式实施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相关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据市工商局副局长陈春建介绍,根据《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实行分离登记;同一地址可以申请登记为两家以上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即“一址多照”;企业在其登记住所所在地区(市)县内设立经营场所且无需办理前置许可(审批)的,可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即“一照多址”。

    《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还规定了13类不得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包括:非(违)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历史建筑、公园、公共绿化地带内的场所,不得作为实行会员制、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以及从事高档餐饮、茶楼等经营活动的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场所,不得作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的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等。

    “先照后证

    11个区(市)县先行试点

    根据《实施方案》,除“外商投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等13项省政府明确保留的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117项前置许可(审批)事项改为后置许可(审批),不再实行先许可(审批)、后工商登记的制度。

    记者获悉,成都“先照后证”首先确定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彭州市、金堂县、新津县等11个区(市)县作为先行试点区域,由各试点区(市)县政府制定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期半年。

    陈春建表示,“先照后证”不仅改变了过去的行政审批流程,使创业投资者可以先方便快捷地拿到企业“身份证”,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推进了创业投资便利化;而且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各市场主管部门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从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

    “放宽名称登记限制” 企业名可冠于行政区划前

    根据《实施方案》,成都将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限制。以成都市、县(市)作为名称中的行政区划的企业,可以申请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或组织形式之前。

    以前,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如:成都宇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此次放宽后,该公司可选择取名为“宇通成都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或宇通电器成都有限责任公司”,突出了企业“字号”的标识特点,有利于企业品牌打造和商誉提升,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对外投资时的影响力、竞争力。

    “小额经营社区备案” 鼓励各地有条件社区试点

    成都市工商局近年在高新区启动小额经营社区备案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根据《实施方案》,将进一步深化该项改革,鼓励各区(市)县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对于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的小额经营者,实施社区备案管理制度。陈春建表示,小额经营备案管理可以引导和鼓励社区居民创业就业,完善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体系,使社区实时掌握社区小额经营业态,既较好地体现了“对个体经济、微型经济实行非禁即可”的 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又有效支持了社区自治,方便社区协助政府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信用监管” 将推行“黑名单”管理

    《实施方案》还在“严管”上明确了四方面内容:一是实施企业年报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监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二是升级改造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接入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多部门有关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处罚等信息数据的互通共享,搭建协同监管的工作平台;三是设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等信用约束制度,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推行“黑名单”管理运营;四是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创新“网渔式”监管等市场监管方式,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提高监管水平。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我市将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记者获悉,从今年3月1日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等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在我市全面推开以来,成都的市场主体增长呈现“井喷”态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3至8月,成都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97518户,同比增长20.13%,高于全国增速4.38个百分点;新增注册资本1627亿元,同比增长54.85%。

    为进一步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市工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同时按照成都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的要求,支持重大项目落户,推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等地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记者 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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