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查办各类扶贫职务犯罪
我省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4月6日,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犯罪专项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我省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专项工作为期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将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扶贫部门监督举报平台与检察机关的有效衔接。
全省查办涉农扶贫职务犯罪1615人
在会上,省扶贫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谷介绍,尽管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取得良好成效,但目前扶贫资金监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多方面的制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还不完善,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2013年至2015年,省检察院先后部署了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615人。
检察机关将从五个查办重点发力
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在会上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突出五大查办重点,全面保障我省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一是突出查办乌蒙山区、秦巴山区、大小凉山彝区和高原藏区等扶贫重点地区职务犯罪。二是突出查办发生在生产和就业发展、移民搬迁安置、低保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扶持、灾后重建帮扶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确保“五个一批”计划顺利实施。三是要坚决查办发生在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发放管理、招标投标、项目实施、检查验收、扶贫对象识别和扶持、扶贫规划编制和落实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四是突出查办扶贫领域重点案件,特别要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
邓川说,专项工作中要形成查办合力,完善案件线索快速移送机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生在基层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的特点,主动下沉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基层的法律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室作用,大力推进预防扶贫职务犯罪进村到户活动。探索建立扶贫村、社预防联络员制度,发放便民“检民联络卡”和“群众监督卡”,公开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和预防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
各地扶贫部门将建立预测预警机制
张谷谈到,在管好扶贫资金资源方面,全省扶贫部门将落实扶贫“四到县”制度,开展执法检查,深入推进依法扶贫、依法治贫。积极推行扶贫项目资金乡村公示公告制度、“民生特派”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快构建自我监督、行业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紧扣脱贫攻坚“五个一批”“10个扶贫专项方案”等重点领域,聚焦“四大片区”等重点区域,围绕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等重点环节,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同时建立一系列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扶贫信息与检察机关有效共享。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各级扶贫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检察机关建立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沟通机制。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扶贫部门要用好 “12317”扶贫监督专线,对收到涉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举报线索,及时移送同级检察机关处理。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各地扶贫部门要针对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前瞻性调研,制定有针对性预防措施。
(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