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向贫困人口征负所得税 国内首个试点试出啥
制图/卢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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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中午,乐山市五通桥区。
走进张颖(化名)简陋的家,一个崭新的大衣柜显得格格不入:两米多高,六开门,由浅黄色的榉木制成,柜门中间刻着花卉,凑上去,还能闻到新鲜的漆味儿。
对靠卖菜为生、生活拮据的张颖而言,这个想了多年、售价1500元的柜子是个“奢侈品”,马路对面的家具城,她更是去看了无数次。推动她梦想实现的,是一项名为“劳动收入奖励计划”的社会实验,这个由西南财大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心构建的项目,是全国首个通过征收负所得税扶贫的实验,已在乐山推行两年。
□记者陈岩 王域西 吴亚飞
试点
向贫困人口征负所得税,每月平均发放奖励金五万余元,户均获奖励金四百余元
上个月月底,大约就在张颖将新柜子往家搬的时候,100多公里外的成都,正在举行2016年第三次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
会议期间,新加坡副总理尚达曼发言提出,可以尝试对贫困人口征收负所得税;话音刚落,主席台下,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甘犁回应表示,向贫困人口征负所得税,他的团队已经在四川乐山试点了两年,效果明显。
会后,尚达曼主动联系了“将理论变为实践”的甘犁教授,希望借助他的实验数据,评估这项措施在新加坡的效用。
甘犁所说的试点,正是推动张颖梦想成真的“劳动收入奖励计划”研究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6月在乐山市五通桥区开展试点。张颖成为首批加入计划的实验者。
甘犁介绍,这一项目是对低收入家庭的劳动所得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用“以奖代补”的扶助形式,鼓励其通过增加劳动供给来增加家庭收入。换句话说,干活儿赚的钱越多,发的奖励金也就越多。
具体来讲,家庭成员所获得的奖励金是由本月人均劳动性收入决定的。
以张颖为例,她每天卖菜的利润为30多元,一个月算下来收入在900元左右,家里有女儿、弟弟和她三口人,人均月收入为300多元。
按照项目设定,若某月张颖家人均收入为300元,那么可领奖励金人均150元。家庭人均劳动性收入不超过400元时,奖励金随劳动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负所得税率为-50%。一旦人均收入达到400元,而未超过600元,奖励金固定为人均200元。超过600元后,奖励金就开始随着劳动收入的增加而减少,达到人均1000元时,奖励金为0元。
之所以这样设计负所得税方案,是为了激励低收入群体增加劳动时间。贫困者越努力工作,得到的奖励金就越多,而当收入超过某一水平,那就被认为基本脱离低收入群体,也就停止发放奖励金。
“劳动收入奖励计划”并非我国首创,之前在巴西和美国均有实践。它针对的矛盾是,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存在较大的消费意愿却无钱消费。所以,仅靠消费刺激政策难以解决消费不足问题,需要切实激励贫困家庭增加收入,从而提振消费,改善贫困家庭的生活状况。
目前,该项目每月平均发放奖励金5万余元,户均获得奖励金400余元,资金来源于西南财大方面的项目经费。
改变
两年时间,参与家庭的收入和消费显著增加
张颖收拾好装备准备去“打菜”。“打菜”,就是进货的意思。她的装备里,有个白色的本子,上面密密麻麻地画满格子。“这个本子不能忘带,‘打菜’多少钱都要记上去,卖菜卖了多少也要记。”“劳动收入奖励计划”项目组的工作人员每月核算参与者的日记账,并发放奖励金。
2014年6月,首批参与实验计划的,是在五通桥区符合条件的家庭中,随机抽取的30户家庭,另外抽取具有相同特征的30户家庭作为参照对象。2015年11月,实验家庭扩大到118户,参照家庭也扩大到160余户。
两年时间,参与实验的家庭有哪些改变?
甘犁团队提供的数据显示,“劳动收入奖励计划”在提高就业率、增加劳动时间、提升家庭劳动性收入、增加家庭食品消费等方面,效果显著。(具体数据见上图表格)
美国一个类似的研究结果显示,通过向贫困人口征收负所得税,使得男性劳动力周工作时间从24小时增加到26.5小时,增加10.4%,家庭在耐用品上的消费增加了9%。乐山的实验与美国的研究结果相印证:劳动时间上增加10.5%,家庭消费增加9.2%。
具体到张颖家,参与实验前,家里月收入为卖菜的900多元和低保400多元,总共1300元-1400元。参与实验后,张颖为了多赚钱、多拿奖励金,每天多卖3个小时菜,卖菜收入从900元增加到1100多元,人均可领取奖励金近200元,总共近600元,再加上低保,月收入约2200元。家里的收入增加近70%。“两年里慢慢把家里的债还了,女儿和她小姑就鼓励我买了这个柜子,等女儿毕业工作了,还要再给家里添几件好东西!”张颖觉得,日子总算向着越过越好的方向上去了。“这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建立了一个有内生动力、能够让贫困人口自己劳动致富的长效机制。”甘犁表示,它将贫穷的人当作认真尽责的人来对待,而不是当作无能的、受国家保护的人来对待,因为税率与其实际收入密切相关,可以激发其劳动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养懒人的情况。
另一方面,“劳动收入奖励计划”覆盖的对象不仅是绝对贫困家庭,对于那些渴望通过自身努力来改善现阶段困境的中低收入家庭也具有正向激励作用。
挑战
贫困家庭的收入,核算起来很麻烦,面向农村推广有难度
“我们非常希望将这个项目扩大到农村地区,主要贫困人口都集中在那里。”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劳动收入奖励计划”取得的成效非常显著,参与实验的家庭不断提高自给自足能力,陆续有家庭成功摆脱贫困。但在向贫困人口更为集中的农村推行时,遇到了操作层面的难题——怎样进行收入核算?
这一问题,在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实验中同样存在。
比如张颖这样的个体户,并没有单位给她发工资,收入来源零散,只能靠自行记录。这就容易产生记录不准确,甚至出现为了拿奖励金而作弊的情况。低收入群体中很多人文化水平不高,记账本身也是难题。
针对这个问题,项目组对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请社区协助实验户进行记录,并履行一定的监督职责。此外,项目组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大数据系统,可以测算在某一地区从事某项劳动,可能获得的合理收入。如果实验户所填数据与系统中数据差别较大,就需要进行再次核实。而对于确实有记录偏差大甚至作弊的情况,超过两次,就会被要求退出奖励计划。
通过这些方式,乐山五通桥的实验推行得比较顺利。但如果这一模式在更广的层面推广,监督成本就会变得过高。业内专家认为,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箭在弦上,未来将建立更完善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或许将为这项计划的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在向农村推广时,新的问题又涌现出来。
农村劳动周期性很强,无法像城镇低收入群体一样进行按月核算及发放。“比如养猪的农户,猪的出栏期为6个月左右,前几个月都是投入期,按照现行计划,前几个月农户家庭收入是负数,则无奖励金可拿,而猪出栏的那个月,假设收入4000元,对于一个四口之家来说,人均收入达到1000元,收入突破了可获奖励的最高人均收入,按照计划,也无奖励金可拿。”上述五通桥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但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实际上6个月的收入只有4000元,正是项目重点补助的人群。
“在农村地区推广时,这一问题非常明显,家家户户从事不一样的生产劳动,有的种蔬菜、有的种水果、有的搞养殖,每种生产方式的周期都不一样,给核算带来困难。”项目组的工作人员表示,在调研中,也发现了这一问题。解决方法是,不再按照每月核算的方式,而是按照半年或一年的方式进行核算,甚至可以根据不同的生产方式,因户施策。
目前,项目已在新的一批中加入少量农户,以试验新的核算方式,以期未来在脱贫攻坚的最前线应用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