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26.05.2015  10:53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答记者问

  记者:大家关注到,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时指出,要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全社会高度关注。请您谈谈推进教育公平的总体思路。

  袁贵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多次就教育工作作出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在十八届一中全会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将“期盼有更好的教育”列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第一位,全国教育工作者深受鼓舞。

  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让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受良好的教育,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公平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地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总的思路是:坚持以事业发展促进公平,守住底线,坚定不移地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坚持以政策倾斜促进公平,补齐短板,把扶持最贫困地区和最困难群体作为优先任务,把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作为根本措施,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教育发展差距;坚持以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升水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育体系,拓宽成长成才通道,着力促进教育制度规则公平,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最终是要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记者:不断提高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程度,扩大教育规模,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我国在增强教育供给能力,为全体人民提供受教育机会方面,取得了哪些重要进展?

  袁贵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多年来方方面面的努力,我国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升,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有学上”的问题基本解决。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2000年,85%以上的人口所在地区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2011年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14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进一步提高到92.6%。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2014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6.5%,这意味着我国目前新增劳动力绝大部分接受过高中以上教育。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2002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2014年进一步提高到37.5%,人民群众有了更多“上大学”的机会。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在完成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之后,紧接着启动了第二期行动计划,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67.5%,提前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2015年60%的目标,2014年达到70.5%,“入园难”得到一定缓解。

  记者: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反映。我国的基本国情仍然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样的国情下,教育公平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城乡、区域、校际、群体教育差距仍然存在。请问在缩小这些差距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袁贵仁:教育公平关系到人生起点的公平、发展机会的公平。我们的目光要关注千千万万身处不同环境中的孩子,我们的政策要惠及千千万万身处不同环境中的学生,我们的目的是要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要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我国农村教育相对落后,办学条件较差,教师队伍不稳定。我们要加大力度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继续以标准化、均等化为重要抓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重点支持乡村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直属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最近,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要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受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和制约,我国东中西部教育差距较为明显。要继续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创新对口支援方式,集中支援高校的优势学科协同支持受援高校,全方位提高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综合实力。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推进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安排专门招生指标,由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东部省市高校,招收升学率相对偏低的中西部省份学生。预计2015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5个百分点左右。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方法,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要加快缩小校际教育差距。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为了“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我国实行重点学校制度,集中财力、物力办了一批重点中小学,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在“有学上”之后需要“上好学”,出现了“择校热”现象。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缩小校际差距。特别是2014年,教育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北京等19个副省级以上大城市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广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学校联盟、学区化管理、九年一贯制等形式,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常态化。这19个大城市公办小学就近入学比例达97.9%,公办初中达95.4%,基本满足了适龄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的愿望。

  要提高困难群体教育保障水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等群体面临特殊困难,需要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目前,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随迁子女1700多万,其中近80%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政策,确保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针对后续升学问题,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2014年,全国已有28个省份5.6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帮扶工作。目前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2000多万,他们缺少父母的亲情温暖。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密切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留守儿童的安全、学习、情感等提供有效服务。要抓好残疾人教育。目前,特殊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低于普通儿童,辍学率高于普通儿童。要深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按照“一人一案”原则,采取随班就读、进特教学校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85%以上。

  记者:促进教育公平,我们不仅要给孩子们提供上学的机会,还要为他们提供更加优质、更加多样、更加个性化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学有所成,实现更高层次的教育公平,这就需要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请问如何通过改革让每个孩子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袁贵仁:坚持因材施教,为每一个孩子提供适宜的教育和发展道路,拓宽受教育渠道,让每个孩子都能成长成才,这是促进教育公平更高层次的要求。

  要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成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设计,这次改革的总体定位,是要更好地促进公平,更好地科学选才。同时还出台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完善高校自主招生规定等配套文件。这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深入的一次改革。今年是落实推进年。全国性加分政策鼓励类的全部取消,只保留一些扶持性政策。10个省市全部取消地方加分。为提高高考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今年新增3省使用全国卷。规范自主招生,回归“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的自主招生定位。从今年开始取消推荐限制,每个学生、每个学校都可以推荐,不再固定学校,全部禁止以联考和培训方式选拔学生,把自主招生时间全部调到高考之后进行。

  要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民办教育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的重要形式,要加快发展民办教育。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包括《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内的一揽子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今年将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解决民办教育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使民办教育真正成为教育改革的促进者、多样教育服务的提供者。

  要畅通人人成才的渠道。更高层次的教育公平,要求增强教育体系的灵活性、便利性,搭建起四通八达的“立交桥”,努力创造人人可学、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条件。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相互衔接,畅通职业学校学生发展空间。要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创造条件让全体社会成员都能通过多样化、个性化的方式参与学习。还要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法治是公平的可靠保障。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强化法治意识,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今年,教育部将出台依法治校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把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作为评价学校的重要内容,提升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水平。我们还将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督导和监督问责机制,为实现教育公平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李玉梅熊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