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校毕业生基层创业 可享最高不超10万奖励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8日讯(记者 李丹)12月18日,在四川省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推进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时期,四川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坚定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就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针对目前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和措施,四川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在全国率先取消户籍限制,打破毕业前后、校园内外的时空限制,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健全完善创业扶持体系。
一是在扶持对象和范围上,从在校大学生、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扩展到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从创办、领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扩展到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以及在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内开展的创业项目。
二是在扶持项目上,涵盖高校毕业生创业全过程。创业前,可参加创业培训,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后,可享受1万元创业补贴和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可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或青年创业基金;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接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三是在创业服务上,鼓励地方依托各类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积极开展项目孵化、融资对接、工商税务代办等服务,减免房租、水电等。在政务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充分发挥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广泛开展创新创业论坛、沙龙、项目推介、投融资对接、专家坐诊和巡诊等活动,为创业大学生提供线上线下公益性、开放式、集约化服务。
而关于“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哪些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四川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新录(聘)用到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可直接执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并可高定1-3个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其中,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当前补贴水平不低于200元/月,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