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贫困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 可自主确定招聘方式

19.12.2017  21:33

 

(记者 李丹)12月18日,在四川省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推进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时期,四川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坚定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就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针对媒体提问“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方面,《意见》提出了什么具体举措?”四川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尤其是民族地区事业单位工作,《意见》从开考比例、成绩计算比例、招聘方式等方面入手,给予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更多自主权,多措并举给予大力倾斜。

  一是《意见》规定乡镇、贫困县和民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形成差额即可开考(一般的公开考试招聘原则上是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并允许各市(州)或县(市、区)自主确定考试成绩计算比例。

  二是《意见》允许贫困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确定采取公开考试或考核方式招聘。

  三是《意见》还规定民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确定招聘地域范围、民族语言测试。

  四是《意见》对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如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也有倾斜政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对在甘孜、阿坝、凉山等三州服务人员,可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的县、乡事业单位。

  五是《意见》要求基层事业单位加强空岗补员,支持民族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满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