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反“四风”抓整改 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四风”整治、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根本好转,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反“四风”抓整改、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旗帜鲜明反腐败,持之以恒转作风,锲而不舍抓整改,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作风建设,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态,为推进“两个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省领导牵头整改定期公开进展情况
为深入反“四风”,意见提出“六个坚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严字当头、坚持开门开放、坚持举一反三和坚持紧扣大局抓整改。对于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和本地、本部门(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要经常分析,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整改时,要牢牢抓住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既抓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部门整改,又抓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整改,做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长短兼顾。
为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省明确由省领导牵头加强对分管和联系部门整改落实的工作指导,并要求承担整改落实工作的省直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专项工作班子,逐条逐项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根据安排,我省在全面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重点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庸懒散浮拖问题和选人用人问题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我省将继续保持查办腐败案件高压态势。意见要求,要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核查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腐败问题线索;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国有企业转制、矿产水电等资源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查处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同时要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坚持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大案件开展暗访式专项巡视。
为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意见要求,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公开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或“形象工程”。
根据意见,省委将对整改落实工作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效果好的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对作秀的诫勉谈话、对反复反弹的严肃问责,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扎紧笼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为防止有制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意见要求,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制度建设上,要着力抓好省委十届五次全会两个《决定》、省委“两个意见”和省政府“五个规定”“五个意见”的承接贯彻,出台相关制度规范,推动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指导性强的作风制度体系。
权力运行上,为防止权力滥用等问题,意见强调,要扎紧权力运行制度笼子,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依法行权机制。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省、市、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机关权力清单,加快建立并公布本级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要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做到议事规则、决策过程、行权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建立健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干部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加强对权力的约束、资金的监管和干部的监督。要把重要岗位、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作为重要内容,健全巡察、审计、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防止特权现象和权力腐败。
对于制度执行,意见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中央和省委管党治党重要制度安排落实情况专项报告、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同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监管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意见还对严格党内生活作出规定,要求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探索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记实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纠错纠偏、责任倒查机制。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经验做法,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规定,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从严监督管理对象
为深入推进整改,意见要求,要以上率下抓整改,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
要从严推进领导机关作风建设,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合实际,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活动,每年确定一个方面的问题,集中攻坚解决。全面推进“走基层”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具体化,每年11月起用3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坚持省领导联系指导市(州)和基层工作制度,实行市、县领导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
要从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解决好“总开关”问题。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纪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列入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加强警示教育,对新任职领导干部、重点案发地区(单位)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把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
要从严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标准和条件,全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记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等制度,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集中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突出问题。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定期综合分析研判,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制度,坚持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以正确的考核导向引领实际工作导向。
要从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完善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多渠道了解干部作风情况,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大优秀县、乡、村党组织书记使用力度,坚决起用一批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好干部,让那些作风不正、群众反映差的干部受到惩戒。
完善四大体系推动抓整改转作风落到基层
为推动抓整改转作风落到基层,意见强调,要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并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方面,要坚持以组织覆盖推进服务覆盖,推动组织设置从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延伸、由单位向区域延伸,进一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每年按一定比例确定一批后进党组织,滚动开展整顿,重点解决带头人不胜任等问题。
基层为民服务体系方面,要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自治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组织于一体的服务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村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三级服务功能。认真落实“联村帮户”“结对认亲”和群众工作“三本台账”、党代表联系群众、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等制度,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全面清理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事务,着力整改基层牌子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减压。
基层民主管理监督体系方面,要在基层党委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在村(社区)普遍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完善群众建言献策和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乡镇建立民情台账、民情联系卡、民情恳谈会等制度,村(社区)建立民情接待室、民情联络员、民情日记等制度。
基层基础保障体系方面,要充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选派党政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大力推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大力提拔使用受表彰的优秀乡村党组织书记,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建立健全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机制,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