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领导干部违规兼职 9月底前必须辞去或免去
原标题:
领导干部办红白喜事 必须书面报告
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成都出台11个专项方案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各级党委是正风肃纪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正风肃纪工作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在切实解决11个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员、时限要求和具体措施,真正取得实效”。
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 快查严办重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组织协调职责基础上,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要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要定期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结合信访举报、巡察监督、集中督查等工作,建立“四风”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日前,《成都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11个专项方案》正式印发,11个专项方案针对政绩观不正确、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政行为不规范、违规选用干部、乱发钱物、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变相公款旅游、领导干部“走读”和“会所中的歪风”等11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整治目标、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
新提拔干部任职要承诺 “裸官”实行职位限入
《关于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问题专项方案》提出,成都将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其中明确,不唯“GDP”,不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近年来群众颇为关心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等指标则在考核中加大权重。
在对干部的提拔方面,成都将全面推行新提拔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关于切实解决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专项方案》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应就遵守政治纪律、正确履行职责、坚持优良作风、保持勤政廉洁等在适当范围内作出公开承诺。党委组织部门定期对照承诺书对新提拔干部的践诺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视具体情况予以肯定、提醒或批评。
其中还明确提出,成都将严格实行“裸官”任职岗位管理,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等制度。
此外,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领导干部违规兼职 9月底前必须辞去或免去
“9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纠正。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免去或由本人辞去所兼任(担任)的职务。兼职(任职)期间违规领取的薪酬,按纪委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切实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专项方案》提出,成都将通过一系列举措,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谋取私利,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等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等问题将被严肃查处。
成都还将制定完善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关于切实解决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问题专项方案》提出,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要书面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操办事宜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参加人员范围等,并作出不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占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厉行节约、注重社会影响、不大操大办等廉洁自律承诺。事后要报告承诺执行情况,并及时上交未能按照规定谢绝或退还的礼金礼品等。
此举意在狠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严明纪律规范,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会所清理乱作为 将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今年以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一直备受关注。《关于解决“会所中的歪风”的问题专项方案》中也提出,工商、建设、文化、林园等部门要对登记注册的615个餐饮酒楼(会所)进行全面清理,对未登记注册的74个餐饮酒楼(会所)督促其完善手续。党员领导干部凡是2014年1月20日后,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一律视为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私人会所建设管理方面,有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会所清理工作中,不配合、不作为、乱作为、不履职的,既要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成都还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方面的配套制度,相关部门也将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分别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借开会、出差、就医、学习考察、交流培训、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关于切实解决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方案》提出,成都将把切实解决变相公款旅游问题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审批责任和问责追究,严格做到“谁派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令行禁止。
11个专项方案切实解决 11个“四风”突出问题
关于切实解决 政绩观不正确问题专项方案
目标任务
重点解决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盲目举债、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好大喜功的“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唯GDP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规范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严肃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等问题。
工作措施
●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构建完善统一组织领导、精简量化指标、分类差异考核、结果综合运用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重点突出对各地实施“五大兴市战略”,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成效的考核。
●不唯“GDP”,不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质量、生态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考核。
●强化离任责任审计,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生态严重破坏的,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加大统计巡查力度。梳理排查信访线索,严肃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等问题。
关于切实解决 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方案
目标任务
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作风飘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行能力。严肃查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政令不畅等行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领先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工作措施
●规范窗口设置。对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布局、标识标牌等进行统一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对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严肃查处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关于切实解决 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专项方案
目标任务
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社保医保低保办理、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发展、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农业直补、救灾救济扶贫、涉法涉诉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吃拿卡要,以及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物资和资金等问题。
工作措施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等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
●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认真落实省上关于“确保2014年竣工公共租赁住房的30%定向供应给农民工”的要求。
●重点整治“大处方、大检查”和昂贵、自费药品及耗材过多使用等过度医疗、不合理医疗现象。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坚决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
●开展警车管理整治。重点整治警车私用和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警车乱停放,非执行紧急公务乱拉警笛、闯红灯,警车、警牌流入社会等问题。对违规使用警车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因交通违法导致恶性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进行倒查追责。
●督促市县适时公开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加强公职人员警示教育。
关于切实解决 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项方案
目标任务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权力运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
工作措施
●推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由市、区(市)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专项清理工作,纠正合同工、临时工执法问题。
●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标准化执法,避免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和随意执法。
●改进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
●对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寻租、贪赃枉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解决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
关于切实解决 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专项方案
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重点问题,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追责,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工作措施
●认真落实新提拔干部任职双承诺制、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等制度。
●推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强化对选人用人全过程的监督。
●实行“带病提拔”问题责任倒查,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
关于切实解决 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方案
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中央、省和市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到位,杜绝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现象。
工作措施
●加强工资直发管理,津贴补贴要通过财政部门工资统发专户,以银行卡形式集中统一发放,不得发放现金。
●严格经费预算约束。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得挤占或挪用公用经费、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其他专项经费及下级单位资金发放津贴补贴。
●严格支出决算审查。财政部门对超标准、超范围列支的决算一律不予批复。
●组织开展部门(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违反规定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或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在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之外继续发放原有津贴补贴项目、超标准或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违反规定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种钱物等情况进行检查。
关于切实解决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专项方案
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重点问题,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追责,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等问题。
工作措施
●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纠正。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免去或由本人辞去所兼任(担任)的职务。兼职(任职)期间违规领取的薪酬,按纪委有关规定执行。
●将领导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的问题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
●运用“12380”举报受理渠道及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切实发挥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等问题的监督作用。
关于切实解决 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问题专项方案
目标任务
狠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严明纪律规范,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工作措施
●制定完善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书面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操办事宜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参加人员范围等,并作出不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占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厉行节约、注重社会影响、不大操大办等廉洁自律承诺。事后要报告承诺执行情况,并及时上交未能按照规定谢绝或退还的礼金礼品等。
●切实解决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和赌博敛财问题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明察暗访、约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强专项检查。
关于切实解决 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方案
目标任务
严格制度规范,明确工作纪律,着力解决借开会、出差、就医、学习考察、交流培训、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并指导区(市)县细化落实具体办法。
●各相关部门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分别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借开会、出差、就医、学习考察、交流培训、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
●把切实解决变相公款旅游问题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审批责任和问责追究,严格做到“谁派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令行禁止。
●严肃案件查办。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发现变相公款旅游的,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关于切实解决 领导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方案
目标任务
严格制度规范,明确工作纪律,着力解决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上班点卯、下班走人,干劲不足、精神不振,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带班不力、值班不严,浮在面上、遥控指挥,无视规定、公车私用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请示报告、请销假、值班带班、公务用车统一管理、集中(定点)停放、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公务用车等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和请销假、带班值班、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日志和干部关怀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并指导区(市)县细化落实具体办法。
●强化干部考察、考核和社会评价,并将其与年终目标考核、干部提拔任用挂钩。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关于解决 “会所中的歪风”的问题专项方案
目标任务
重点解决党员干部违反承诺,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利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设立会所侵占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动群众举报违规线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以及在私人会所建设管理方面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工作措施
●工商、建设、文化、林园等部门要对登记注册的615个餐饮酒楼(会所)进行全面清理,对未登记注册的74个餐饮酒楼(会所)督促其完善手续。
●规划、林园、文化等牵头部门对清理出的违法违规的餐饮酒楼(会所)特别是将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和餐饮酒楼的,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违规建设;对改变规划用途的,督促其调整业态、恢复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党员领导干部凡是2014年1月20日后,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一律视为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私人会所建设管理方面,有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会所清理工作中,不配合、不作为、乱作为、不履职的,既要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成都商报记者 谢佳君 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