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11个专项方案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08.05.2014  12:00

    核心提示

    开展专项整治

    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

    开展专项整治

    “各级党委是正风肃纪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正风肃纪工作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在切实解决11个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员、时限要求和具体措施,真正取得实效”。

    快查严办重处

    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

    快查严办重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组织协调职责基础上,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要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要定期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结合信访举报、巡察监督、集中督查等工作,建立“四风”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日前,《成都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11个专项方案》正式印发,11个专项方案针对政绩观不正确、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政行为不规范、违规选用干部、乱发钱物、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变相公款旅游、领导干部“走读”和“会所中的歪风”等11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整治目标、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

    新提拔干部任职要承诺

    “裸官”实行职位限入

    《关于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问题专项方案》提出,成都将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其中明确,不唯“GDP”,不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近年来群众颇为关心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等指标则在考核中加大权重。

    在对干部的提拔方面,成都将全面推行新提拔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关于切实解决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专项方案》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应就遵守政治纪律、正确履行职责、坚持优良作风、保持勤政廉洁等在适当范围内作出公开承诺。党委组织部门定期对照承诺书对新提拔干部的践诺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视具体情况予以肯定、提醒或批评。

    其中还明确提出,成都将严格实行“裸官”任职岗位管理,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等制度。

    此外,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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