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义务教育新法规9月起实施 取消儿童入学"9月1日前年满六周岁"限制

29.05.2014  12:57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2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最终以62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在本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实施办法(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之后对草案进行了小范围修改,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草案修改稿经本次修改后已基本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予以表决。

      《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最终的《实施办法》取消了一审稿当中“九月一日前年满六周岁”的明确日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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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上午,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成都召开。根据会议议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将再次进行审议。在本次提交审议的草案修改稿中,第七条增加“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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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上午,省政府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建议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指标由12%左右调整为11%左右。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前完成了对《报告》的审查,在审查报告中,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同意《报告》,批准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指标的调整。【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