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峭壁右金沙江 男子放置自制"变轨器"想倾覆火车

25.06.2014  12:44

  原标题:左边峭壁右边金沙江放置自制的“变轨器”他想倾覆火车

  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男子获刑9年

  因工作生活不如意,便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将自制的“变轨器”安装在正在使用中的铁轨上,意图倾覆列车造成车毁人亡。6月23日,西昌铁路运输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邓勇有期徒刑9年,同时附带赔偿成都铁路局直接经济损失72048元。

  邓勇,男,45岁,中专文化,原系四川省攀枝花市某公司职工。因其待岗后,在工作安排上不满意,与领导、同事产生冲突,由于性格偏激,便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之后,邓勇开始准备,先去火车站踩点等,自行设计“变轨器”。同时,详细查询旅客列车的运行路线及时间,将犯罪目标选定为攀枝花至北京的K118次旅客列车。为实施犯罪,邓勇三次实地察看,选定左边是峭壁、右边是金沙江,轨面落差25米的成昆铁路某处。2014年3月24日、25日,邓勇到一机械加工点加工制作完成 “变轨器”。

  4月2日,邓勇携带自制的一对“变轨器”来到作案现场,将其安装在正在使用中的钢轨上,并等候在铁道旁边。中午12点左右,K118次列车运行至该路段时,邓勇手持摄像机站在铁路边进行拍摄,意图吸引机车司机注意,避免其安放的“变轨器”被发现。

  幸好,由于设计原因,K118次旅客列车通过时未发生倾覆事故。列车碾压“变轨器”发出异常响动,火车司机紧急制动,K118次列车和之后的5634列车中断行车2小时2分钟。

  经查,该案是一起蓄意破坏铁路,意图造成旅客列车倾覆的恶性案件。该案的直接后果不仅使机车破损,铁路财产损失重大,而且还使铁路干线中断行车,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案件的发生惊动了公安部、铁路总公司、铁路公安局和四川省公安厅领导。各级铁路和地方公安机关立即组成侦破组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公安机关缜密侦查,于4月9日,在案发7天后就将邓勇抓获归案。

  6月23日,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专门指定1名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辩护,邀请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在法庭上,邓勇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赔偿因此给铁路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最后陈述时,邓勇表示,自己一时糊涂,铤而走险,殃及无辜,差点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社会,愿意道歉、悔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勇以倾覆列车为目的,将自制的“变轨器”安装在正在使用中的钢轨上,使列车存在倾覆、毁坏的危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虽然该案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列车倾覆的严重后果,但因该罪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属于行为犯,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同时,该案被告人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恶劣,应予严惩。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综合因素,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周志刚 西铁法 成都商报记者 孙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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