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停电泸州新人婚宴变“烛光餐” 拒付餐饮费

13.03.2015  14:24

  泸州的一对新人,在婚宴当天遭遇酒店停电,婚礼无奈“草草收场”。因婚宴不欢而散,这对新人拒付餐饮服务费,最终和酒店方对簿公堂。昨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对泸州帝都大酒店状告小高一家未结酒席费用,以及小高一家反诉酒店违反消费者权益法进行开庭审理。

  事发

  婚礼当天遇停电 宴席变“烛光餐

  小高和丈夫于2014年10月22日在泸州帝都大酒店举行婚礼,不巧碰上酒店停电,发电机又出现故障。“我们期待的婚礼,却因为意外的停电被搞得乱七八糟。”小高介绍,当天上百位宾客被迫享受了一场“烛光餐”,“有些客人等不及,只吃了凉菜就走了”。

  当日上午快10点时,酒店突然停电,而发电机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发电,只能用蜡烛照明。“当天酒店停电后,就和酒店方协商,酒店方称到中午可以保证供电,但直到婚礼开始后,盼望的电还是没来,有些客人等不及,吃完凉菜就走了。”小高介绍,过了大半小时后酒店恢复供电,她和丈夫才匆匆举行婚礼仪式。

  “一个人一辈子只有一次婚礼,结果就被酒店搞砸了。”婚礼第二天,小高和家人找到酒店方协商,但双方在婚宴费用支付方案上未能达成一致。

  开庭

  酒店方状告新人拖欠餐饮服务费

  日前小高被酒店方告上法庭,要求她全款支付婚宴款。昨日龙马潭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方(泸州帝都大酒店)介绍,婚宴当日中午是39桌,晚上20桌,中午每桌 788 元,晚上每桌280元,共计36332元,除去预付的5000元定金,尚欠31332元。

  “当天出现停电后,酒店积极处理,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昨日龙马潭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方(泸州帝都大酒店)认为,停电后酒店先用自己的发电机发电,发生故障后积极排查,在12点半后恢复电力,并没有影响用餐。小高一家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拖欠费用,侵犯了酒店的合法权益,要求小高一家支付餐饮服务费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反诉

  婚礼服务“太闹心” 新人要求酒店赔偿

  对于酒店方的说法,小高一家并不认同。小高的委托律师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介绍,婚宴当日9点40分左右,泸州帝都大酒店突然堂内停电,小高一家多次与酒店交涉,而酒店方告知已准备好备用发电机,提出自己准备发电机也被拒绝。

  中午12点,没电的情况下,酒店没有提供任何照明服务,导致婚礼推迟到12点半以后。同时,酒店提供的热菜供应也受到影响,“因为照明和上菜的问题,很多宾客无菜可食,出现有全桌退席的情况,新人觉得颜面尽扫。

  冯骏称,订婚宴是一个合同行为,也是一个消费行为,酒店当日的服务不符合最基本的餐饮服务标准,所以提出反诉,要求酒店方赔偿当日餐饮服务费36332的3倍108996元,并道歉。

     结果

  庭审持续3小时双方表示同意调解

  此案关注度之高,大出主审法官意料。昨日上午近9时,庭审还未开始,审判庭旁听席就被挤得水泄不通,法庭门口以及走道上也围了多名群众。“餐馆吃饭,遇到服务不好也没法,今天就来看看咋个解决。”因为旁听的人较多,法院将庭审厅换了大审判庭进行。

  此次来听审的群众一部分是当日参加婚宴的老乡,另一部分是听说此事后特意来听审的普通市民和餐饮管理者。“不管怎么样,酒店提供了中午和晚上的用餐,不付款那不是吃‘霸王餐’吗。”旁听的一位张女士说。此次庭审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半,法庭征求双方意见,双方都表示同意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