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逐步推进试点 取消公办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
核心提示
少碰学术
不挂级别
专心管理
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学校管理层有不同的要求:鼓励高校领导任职期间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减少社会兼职和学术活动,党委书记和校长原则上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逐步推进取消公办高校行政领导干部和公办中小学校校长的行政级别试点。
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昨日下发通知,就《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提高教育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其中,在简政放权、扶持第三方评价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引导校长专业化等方面,都出现了很多新的提法。
这些改革
正征求意见
鼓励民间资本
探索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学校
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幼儿园建园模式
裁判运动员分开
整合筹建四川省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引导和支持建立一批高资质、高信誉的第三方专业教育服务机构
探索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教育评价
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依据,政府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校进行检查
加强领导专业化
鼓励高校领导任职期间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减少社会兼职和学术活动,党委书记和校长原则上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逐步推进取消公办高校行政领导干部和公办中小学校校长的行政级别试点。
扩大办学自主权
进一步扩大高校在考试招生、调整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进行科学研究、管理教职工队伍、管理使用校产经费、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权。
扩大职业院校在招生、专业设置调整、教师评聘、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
该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目前已在省教育厅官网上发布,
4月30日前,社会各界人士都可通过[email protected]提意见。
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学:民企、外资都鼓励参与
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如何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征求意见稿中也指出了具体路径。
拟“探索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学校,鼓励和吸引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各种民营、外资等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办学,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幼儿园建园模式”。
新闻链接
PPP机制 支持社会资本建20个公益民办幼儿园
据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今年3月就曾出台运用PPP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公益性幼儿园的试点方案,将通过四项财政扶持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建设约20个公益性民办幼儿园。据悉,具体扶持政策包括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即对试点幼儿园按新增学位每个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并给予贷款贴息,对社会投资方为项目建设从银行类金融机构获得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政府按6%的年贴息率和18个月以内期限的实际贷款平均余额计算,给予一次性贴息,单个幼儿园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时,还将给予营运补贴。试点项目正式营运满一年后,政府将根据实际入园情况,在面上统一的政府购买服务和儿童资助政策之外,再按实际入园人数每人每月50元、空置学位每个每月20元的标准给予营运补贴,可连续补助20年。此外,对试点幼儿园的小型修缮等事项,各级政府也将给予必要的和适当的资金扶持。
逐步形成教育机关与专业机构相互约束的治理格局
在简政放权方面,教育部门将深入推进行政职能转变。
征求意见稿指出,四川将进一步精简和整合行政性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简称“三评一查”),推动“三评”职能有效转移或委托。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依据,政府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校进行检查。
此外,“三评一查”事项逐步统一由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并在年初编制规划,进行公示。以“打包”方式,进一步整合学科建设、研究项目、人才计划等教育专项,强化绩效考核,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四川还将创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方式,在决策咨询、学校管理、提供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位、师资培训、特殊人群服务、教师与学生评价、学科专业评价等领域,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管办评的分离自然需要有强大的第三方服务提供支撑。征求意见稿指出,四川将整合筹建四川省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引导和支持建立一批高资质、高信誉的第三方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开展在省属高校等公立学校内部成立专业教育服务机构专项试点。探索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教育评价等服务的机制。逐步形成教育行政机关与教育考试、教育研究、教育评估等专业事务机构相对分离、相互约束的治理格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积极参与国际组织教育质量评估监测项目。
同时,还将严格绩效评价机制。由购买主体、社会公众、第三方对评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承接教育评价服务的条件。
逐步推进取消公办高校行政领导干部行政级别试点
此外,四川还将强化教育家办学。按照政治家和教育家标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专业化建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办学治校、谋划发展、统筹协调、科学管理的能力,探索建立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鼓励高校领导任职期间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减少社会兼职和学术活动,党委书记和校长原则上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逐步推进取消公办高校行政领导干部和公办中小学校校长的行政级别试点。
在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方面,四川将研究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进一步扩大高校在考试招生、调整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进行科学研究、管理教职工队伍、管理使用校产经费、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权。扩大职业院校在招生、专业设置调整、教师评聘、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出台“四川省中小学校工作规程”,保障中小学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和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自主权。2015年,全面完成高等学校章程制定与核准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现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
同步播报
四川拟扩大高校专业和学科设置自主权
成都商报讯(记者 汪玲)昨日,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将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科学选拔学生,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高校研究建立普通高校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探索高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支持高校选拔具有特殊才能和创新潜质的人才。同时,将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自主招考,支持高职院校开展自主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式,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我省将进一步支持高校自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和学科设置自主权。《意见》表示,尊重高校专业设置主体地位,高校可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内所有专业(国家、省控制布点专业除外)。支持高校自主设置、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