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逐步推进试点 取消公办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

10.04.2015  13:13

  核心提示

  少碰学术

  不挂级别

  专心管理

  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学校管理层有不同的要求:鼓励高校领导任职期间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减少社会兼职和学术活动,党委书记和校长原则上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逐步推进取消公办高校行政领导干部和公办中小学校校长的行政级别试点。

  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昨日下发通知,就《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提高教育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其中,在简政放权、扶持第三方评价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引导校长专业化等方面,都出现了很多新的提法。

  这些改革

  正征求意见

  鼓励民间资本

  探索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学校

  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幼儿园建园模式

  裁判运动员分开

  整合筹建四川省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引导和支持建立一批高资质、高信誉的第三方专业教育服务机构

  探索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教育评价

  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依据,政府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校进行检查

  加强领导专业化

  鼓励高校领导任职期间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减少社会兼职和学术活动,党委书记和校长原则上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逐步推进取消公办高校行政领导干部和公办中小学校校长的行政级别试点。

  扩大办学自主权

  进一步扩大高校在考试招生、调整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进行科学研究、管理教职工队伍、管理使用校产经费、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权。

  扩大职业院校在招生、专业设置调整、教师评聘、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

  该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目前已在省教育厅官网上发布,

  4月30日前,社会各界人士都可通过[email protected]提意见。

  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学:民企、外资都鼓励参与

  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如何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征求意见稿中也指出了具体路径。

  拟“探索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学校,鼓励和吸引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各种民营、外资等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办学,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幼儿园建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