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第3季度148件旅游投诉 较去年同比增加近5倍

10.10.2015  11:25

  不久前,市民肖先生到阿坝松潘旅行,购买了一件7880元的手环,因无法根据销售人员提供的方式查实手环相关信息,肖先生向当地消委会进行投诉。今年7月-9月,像这样的发生在旅行中投诉,四川共有148件。

  10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636件。其中,旅游服务投诉148件,与去年同比增加4.69倍。

  旅游买手环无法鉴定真伪 消费者维权成功退货

  2015年7月,消费者肖先生在阿坝州松潘县旅游时,在某水晶展销中心购买了一件价值2000元的吊坠和一件价值7880元的手环。销售人员称登录鉴定卡上标注的网站,输入卡片上的鉴定编码便可查验,并承诺所售商品是真品。

  随后,肖先生根据此方法登录网站进行查询发现,却发现只能查到所购吊坠真实信息,无法查询所购手环的相关信息。担心买到假货,肖先生立马向阿坝州松潘县消委会进行投诉,请求办理手环退货手续。

  经查证,展销中心虽向消费者提供了手环标签、标识和质量鉴定卡,但按其提供的相关信息仍不能查到手环真实信息,其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展销中心为肖先生办理手环退货手续,并退还货款7880元。

  第三季度旅游服务投诉148件 比去年同比增长近5倍

  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636件,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3074件,占总量的46.32%;而在商品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量中,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日用商品列居前三位,日用商品类投诉中,家具、儿童用品等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

  第三季度,旅游服务投诉共14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69倍。主要体现在价格、合同、消费者旅游购物中经营者提供虚假商品信息等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方面。

  “接下来,我们将向旅游相关监管部门及其行业协会通报第三季度旅游服务投诉情况及典型案例,适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信息,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方面共同治理方式促进旅游消费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省消委秘书长肖向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