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布8起干警违法违纪案 中院原副院长受贿

21.03.2014  20:57

  人员

  涉案人员10人:法院系统4人,公安系统5人,司法系统1人

  职务

  涉案人员职务:上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下至普通公安民警

  昨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南充市委政法委获悉,政法委公布了近4年来南充市8起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涉案人员10人,其中,法院系统4人,公安系统5人,司法系统1人。涉案人员职务上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下至普通公安民警。

  南充市政法委相关人士表示,被通报的8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件,有的涉及司法领域的腐败,有的违反纪律作风,有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有的宗旨意识淡薄、失职渎职。

  这些人,都是丧失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党性原则,恃权轻法、心存侥幸,付出了沉痛的人生代价。“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全市政法干警务必引以为戒,“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律己观念,不断增强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秉公用权,为民司法,牢牢把握好人生的“总开关”,始终保持政法干警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

  据了解,南充市政法委将不定期集中公布已查处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和腐败典型案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8起案件

  1 中院副院长受贿

  ■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伏蜀培、民二庭原庭长何万波受贿案。

  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伏蜀培、民二庭庭长何万波,在南部县四中与南部信用联社土地权属纠纷案二审期间,伏蜀培先后多次收受当事人王某所送现金共计20万元,何万波收受贿赂共计6万元、笔记本电脑1台。2012年12月,伏蜀培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3年7月何万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 教导员交通肇事

  ■ 蓬安县公安局金溪派出所原教导员李双岐交通肇事、妨害作证案。

  2011年2月15日凌晨,李双岐驾驶从唐某处借来的小车在青莲高速入口处将张良彬撞倒,被路人周某看见,李双岐给周某1000元“封口费”后,随即离开。张良彬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天李双岐回到金溪派出所指使唐某报假案,谎称肇事小车被盗,唐某在交警调查时亦称其车被盗。目前,李双岐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3 法官徇私枉法、受贿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刑庭原法官邓义明徇私枉法、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02年至2010年期间,邓义明在办理罗某贩卖毒品案中,故意违背事实认定罗某构成自首,隐瞒罗某多次贩毒的事实;在办理王某协助组织卖淫案、刘某故意毁坏财物案、艾某等四人绑架案和赵某妨害公务案过程中,共计收受他人贿赂1.2万元;同时对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中的446332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2年1月,邓义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