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 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21.10.2015  11:27
核心提示: 10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    10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电视电话会议。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并就贯彻落实《意见》作出明确部署。张茅强调,要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意见》落实到位,为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作出新贡献。

  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主持会议。在京总局领导甘霖出席会议。

  张茅指出,《意见》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既标志着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三位一体总体框架初步构筑完成,也标志着商事制度改革正式进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阶段。《意见》是新形势下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顶层设计,构建了职责清晰、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意见》提出的职责法定、协同监管、信用约束、社会共治四项原则遵循了市场监管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为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全系统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发挥在市场监管中的主力军作用。

  张茅强调,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意见》中的关键问题,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这是职责法定原则的核心内容,全系统务必要深刻把握、严格执行。二是加快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集中力量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优化,创新信息化工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防止监管真空,防范监管风险,确保“先照后证”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四是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在总结探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切实规范流程。五是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建立部门间的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进统一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模式。六是动态管理前置审批目录。

  张茅就贯彻落实好《意见》提出三方面要求:

  适应新形势要求,转变工作理念。积极转变监管理念,树立改革探索精神,把监管工作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知难而进,积极作为。树立社会共治理念,强化企业自我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处理好企业、行业、社会和政府的关系,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深入开展学习,抓好培训宣传。切实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传达《意见》主要原则、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使广大干部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工作上行动起来。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对可能出现的认识误区,有针对性地引导,确保《意见》顺利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督促抓好落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意见》作为市场监管的顶层设计,还必须与基层实践、基层创新相结合。各地要因地制宜,探索工作方法和实现路径,真正把《意见》的内容落到实处。在贯彻落实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