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参加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视频会议”

21.10.2015  12:58

10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视频会议,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精神,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作重要讲话。四川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波、沈健以及省局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州)工商局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四川分会场参加会议。

张茅局长表示,《意见》是构成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三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环节,为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原则和任务;是新形势下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顶层设计,构建了职责清晰、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意见》提出的职责法定、协同监管、信用约束、社会共治四项原则遵循了市场监管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为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他要求全系统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发挥在市场监管中的主力军作用。

张茅局长强调,要准确把握《意见》的关键内容,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一是要严格执行《意见》明确的“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先照后证”改革涉及的审批项目中,法律法规明确职责的,全系统要坚定履行法定职责;没有明确的,要与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好,按分工履行职责。二是加快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优化,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企业年报和自主公示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应当依法公示的信息全国集中、关联整合和统一公示。三是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提醒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其拟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要将信息告知相关审批部门。四是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在总结探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切实规范流程,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开展各业务条线的“双随机”抽查工作。五是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建立部门之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割,建立跨部门的联动响应,对失信主体形成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六是动态管理前置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张茅局长要求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适应新形势要求,转变工作理念,以改革探索的精神,积极构建社会共治监管格局。抓好学习培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意见》的内容落到实处,为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作出新贡献。(摄影、撰稿:谢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