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 每个贫困村培养3名以上

28.05.2018  04:43

 

  省扶贫移民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8家单位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致富带头人和村级产业项目缺位、项目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简单发钱发物等问题。《意见》提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致富带头人培养规模,原则上每个贫困村培养3名以上。

  申请致富带头人需为已在贫困村创业人员,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等。入选门槛包括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等,同时具有领办产业项目实力和能力、有意愿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我省将把致富带头人培训纳入各级扶贫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与当地扶贫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学员创业实践相结合,重点围绕扶贫形势与政策、经营管理、产业技术三大板块展开。《意见》明确,依托一批专业化、高水平、有影响力的扶贫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和规模化基地等,在本地区布局建立1—2个教学和见习基地,强化现场培训,示范观摩。

  我省提出建立致富带头人创业项目减贫带贫机制。贫困户既可以与致富带头人进行合作经营,也可以通过资金、土地入股等方式,委托致富带头人经营资产,实现资金升值,还可以到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的产业项目中就业,增加收入。

  《意见》还要求,做好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风险保障金试点工作,通过风险保障金+担保公司+银行的合作方式,为致富带头人提供融资贷款。

  我省要求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致富带头人认定,致富带头人相关信息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记者 侯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