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从不敢建房到积极建房
峨边发放住房建设分险基金担保贷款破难题
8月30日,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六丰村一组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杨宣有,从农业银行峨边支行领取贫困户住房建设分险基金担保贷款5万元后,松了一口气,“这下,年底之前动工建设新房有着落了。”
杨宣有一家三代人,挤在两间土坯房里已有十多年。今年年初他得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的住房建设补助指标,按照乐山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对“三县一区”以及非民族地区易地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最高按不低于建房成本的80%给予补助。
政府发了“红包”,但杨宣有一家的新房却迟迟没有动工。记者从峨边彝族自治县扶贫移民局了解到,今年,该县被纳入住房建设的贫困户共有300户,有近半贫困户还未动工建设。
转变从8月开始。8月1日,峨边推行住房建设分险基金担保贷款,不到一个月时间,就有65户贫困户提交申请。目前,已拿到贷款的贫困户共计42户,贷款总金额126万元。
建房补贴最高可达80% 贫困户为何不愿建?
“不是不愿意修新房。”杨宣有“吐露难处”:虽然政府给出了高额补贴“红包”,但须在动工后以及建房完成经政府验收后,才能分批次获得补助。要一下子凑齐几万现金来建房,对杨宣有一家来说并不是容易的事。
此前,贫困户建房也可向银行申请扶贫小额信贷,但面临着抵押物、担保等门槛限制,“家中没有合适的抵押物和主要收入来源,满足不了贷款条件。”
杨宣有说,自己的处境,几乎可以代表当地大多贫困户的现状。
银行也有自己的顾虑。农业银行峨边支行副行长黄熙说,虽然地方政府会向银行提供贫困户的核定资格、发展需求等基本信息,但银行对资金用途监管、还款保障等仍有担忧。
峨边彝族自治县扶贫移民局规划股股长泽斌谈到,一方面,政府提供了政策红利为贫困户解忧,另一方面,贫困户却因现实条件“卡壳”,无法享受实惠,即便有政策有资金,贫困户依然建不了房,眼看这惠民政策陷入了“僵局”。
如何破局?如何激活扶贫政策、资金的效力?今年8月,峨边县政府决定利用金融创新作“媒”:峨边县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农行峨边支行达成三方合作,实施贫困户住房建设分险基金担保贷款。
具体做法为,县财政局投入3442万元作为分险基金,为贫困户做担保,免去抵押物,贷款的利息也由县财政全额补贴。农行峨边支行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发放住房建设贷款,其中,易地搬迁可贷款5万元,新建住房可贷款4万元,住房改建可贷款1.5万元。
用活扶贫资金 贫困户真正享受政策红利
由政府为贫困户担保,免去抵押物,还全额贴补利息,贷款的手续和流程也进行了大幅简化——各方面的扶持鼓励,让贫困户从“不敢建房”到“主动建房”,激发贷款建房的积极性。
杨宣有一家成为首批享受基金扶持的“幸运儿”。半个月前,在乡政府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杨宣有向县扶贫移民局提交了住房贷款业务的书面申请,县扶贫移民局进行了资格审查。
泽斌介绍,经调查,贫困户符合贷款建房的资格后,由扶贫移民局为其填制申请推荐表,向银行进行推荐。贫困户携户口簿、身份证,前往银行申请贷款即可。
如何保证资金、项目的安全、流畅运转?
贷款发放后,县财政局、扶贫移民局担当“后备队”,每月到现场检查一次,在监管房屋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的同时,也跟进农户需求,为贫困户在住房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难题作“顾问”。贫困户建房完成后,相应的补贴资金将优先用于归还贷款。“这为银行增添了放贷的底气。”黄熙说。
而对于风险控制来说,住房建设贷款中本金或利息逾期部分,在催收无效后,财政分险基金将承担70%,银行承担30%。“巧借金融为媒介,盘活了财政扶贫资金,也让贫困户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泽斌说。
□记者 吴亚飞
微评
好政策要有好执行
□栾静
好政策并不等同于好效果。
实际工作中,不乏一些被大家广泛称赞的好政策,却因缺乏操作性而搁浅,症结就在于执行力打了折扣。再好的政策,一旦遭遇“肠梗阻”,就会沦为摆设,达不到预期效果。
好政策如何执行落实?峨边县政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范本。给易地搬迁的贫困户建房补贴无疑是个好政策,但更值得点赞的是峨边县在执行中的配套举措。对于大多数贫困户来说,如果没有住房建设分险基金担保贷款,房子怕是难以建起来。利用金融创新作“媒”,峨边县政府既让政策落了地,还赢得了民心。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好政策必须有好执行才能有好效果。
作为政策执行者,首先要积极宣传推广政策,群众越了解政策,执行起来就会越顺畅。其次,执行政策要有智慧,不能蛮干。要弄清楚政策执行中最关键的问题是什么,开动脑筋想办法,排除影响政策执行的障碍,尤其是要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拓宽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执行好政策。这样,才能使好政策真正在基层落地生根、惠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