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四川试点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不新增资金

30.09.2014  12:07

  

  制图/姚海涛

  今年7月,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将涉及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项、政府维持自身正常运转所需服务事项以及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7大类52个领域267项。

  9月29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跟随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现场推进会代表考察,并从会上得知,政府购买服务原则上不专门新增安排购买服务的财政预算。

  政策解读:

  今年川内试点购买服务 原则上不专门新增资金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此前我省出台的《意见》都规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财政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在29日的推进会上表示,政府购买服务只是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改进,并不是新增财政资金专门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因此,原则上不专门新增安排购买服务的财政预算。

   1、什么时候买?今年川内各地尽快推进试点

  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各地都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选择条件成熟的民生项目,尽快推开试点。

  根据《意见》,未来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将在2015年至2016年在全省逐步推开,到2017年全省初步建成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

   2、服务向谁买? 主体为合格的社会力量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购买服务的关键之一是明确政府购买服务中“向谁买”,即要有合格的社会力量接得住,政府有的买。根据《意见》规定,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政府购买服务,目的是让人民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因此政府必须把好市场准入关,同时要坚持政府购买和培育扶持并重,进而提升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能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3、花的什么钱?在既有预算中提高购买比重

  对于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指出,以后改革的方向是“办事不养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所以需要改变一有新增事项,就想法新设机构养人办事的惯性思维。同时要盘活存量,在既有预算支出框架中,要逐年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所占的比重。

  4、过程如何规范?提醒注意四类

  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过程需注意四类情况:1、大包大揽。向社会力量购买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服务项目;2、“卸包袱”、“养闲人”。将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推向市场;3、坚持“费随事转”,坚决杜绝“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4、各地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初期,主要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开展试点工作,对其他领域项目待条件成熟后,再拓展推开。

  样本·购买养老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考核不合格不续签

  记者了解到,7大类共计267项购买服务事项中,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被列为今年进行试点的6个项目之一。作为全国首个探索社区养老的城市,2012年8月,成都高新区福怡助老助残中心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将位于芳草街76号的芳草街道助老服务中心承接下来,代替社区进行养老服务工作。

  29日,记者在芳草街道助老服务中心看到,十几位老人围坐在助老中心的院子中央,由专门的医护人员替他们检查身体。“我们每周都会针对住在这里的老人进行健康检查。”福怡助老助残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中心有18位老人入住,平均年龄都在80岁以上。

  根据介绍,芳草街的助老中心自去年4月起开始接待老人入住,到今年8月,累计已经入住了60余名老人。“管理和护理人员都是持证上岗,老人对服务质量每月满意率,平均都在95%以上。

  但是,政府购买了专业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之后,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当“甩手掌柜”。芳草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说,街道办事处制定了许多标准进行考核,相关合同也是一年一签,如果考核不合格,有可能就不再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