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民生 保障民生 服务民生

03.06.2016  14:39

 

      ——全省档案部门加强民生档案工作实录
        6月9日,是“国际档案日”,今年的主题是“档案与民生”。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服务,作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着力点和关键点,多方位加强民生领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工作“重心下沉”,民生档案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切实发挥了民生档案“记录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
□林红  张晓芳  刘金霞  万仞  官明  陈尧  图片由省档案局提供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档案局着力推进民生档案工作,积极拓展民生档案领域,努力构建民生档案管理机制,联合经信、民政、人社、国土、住建、水利、农业、林业、扶贫移民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分别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不动产登记档案、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天然林保护档案、水利普查档案、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农村“五保”档案、改制破产企业档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民营企业档案、留守学生(儿童)档案等民生档案管理进行专题研究,联合安排部署,出台相关制度,共同推进实施。省档案局、省档案学校举办全省水利水电项目暨移民档案业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业务、灾后恢复重建档案业务、采供血机构档案业务、新农村建设档案业务等民生档案业务培训40余个班次5000多人次,全省各级档案部门深入相关部门以及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医疗卫生等单位开展业务指导4660余人次。
精准扶贫档案见证
        精准扶贫档案是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对精准扶贫工作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成果。全省各级档案部门按照中央、省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部署,主动担当职责,努力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档案全方位服务。
        省档案局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努力做好扶贫开发档案工作的通知》,强化对扶贫开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扶贫开发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安全保管、便于利用,做到扶贫开发工作开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服务到哪里。泸州市出台《泸州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泸州市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监督指导责任,建立了精准扶贫档案的验收、移交机制等,并组织力量编写《泸州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手册》。阿坝州档案局重点对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逐一清理记录,保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同步开展。
颁证确权档案立据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档案部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作为全省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服务全省农村改革发展。
        省档案局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省农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切实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全省164个县(市、区)启动了确权登记,其中55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基本完成,绵阳市涪城区、安县等22个县(市、区)通过确权登记成果检查验收。
工程建设档案跟进
        省档案局以项目档案为载体,加强对交通、通信、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利电力、移民安置等重大民生工程档案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省档案局与省林业厅制发《四川省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档案管理办法》,与省水利厅制发《四川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与省扶贫移民局制发《关于加强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工作的通知》。
        省档案局通过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会、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推进会等,层层传导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了省级带动、市级推动、县级主动的三级联动管理模式,先后深入瀑布沟水电站、凉山州大桥水库灌区一期工程、成都地铁、都汶高速、雅康高速、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进行重点跟踪服务,促进民生档案的收集齐全、管理规范。
        据初步统计,省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登记率逐年递增,从  2008年的53.2%上升到2015年的84%,2055个省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档案登记,2009个项目通过档案专项验收,360余万卷项目档案得到规范整理和妥善保管。
灾后重建档案留凭
        2013年4月20日,四川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受灾档案抢救保护和文件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对灾后重建项目档案工作提出要求。省档案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迅速开展受灾档案的调研和抢救保护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出受灾档案抢救保护的指导意见。积极跟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档案工作,深入灾区开展调研、指导和培训,切实发挥档案部门能动作用。雅安市重建办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六位一体”工作范畴,市档案局编印《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档案工作手册》,举办项目档案专题培训班,会同该市重建办对6个县(区)、165个重建项目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进行全面排查。
留守儿童档案相伴
        为记录留守学生(儿童)的成长历程,保护留守学生(儿童)的合法权益,留存社会关爱的真实凭证,省档案局将留守学生(儿童)档案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纳入工作议事日程,联合共青团四川省委,将留守学生(儿童)档案作为专业档案依法管理,出台了《四川省留守学生(儿童)档案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在留守学生(儿童)关爱、教育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都应纳入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实行“谁形成谁负责”原则,档案形成单位应将留守学生(儿童)档案纳入各单位档案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应建立留守学生(儿童)成长等档案。《办法》还对建立和完善留守学生(儿童)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档案信息、实现资源共享等作了明确规定。在工作中,注重业务指导,加强对学校、卫生院(所)、社区等建立留守学生(儿童)个人档案的指导,加强对共青团、妇联等在关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的归档指导,确保做到收集齐全、保管安全、利用有效;注重资源共享,指导建立留守学生(儿童)档案资源共享网络,实现留守学生(儿童)档案信息共享,方便有关方面查阅利用;注重督促检查,联合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适时开展留守学生(儿童)档案工作的专项检查,促进留守学生(儿童)档案工作健康发展,营造关爱留守学生(儿童)的良好氛围。
异地查档便捷高效
        省档案馆协助绵阳市档案馆,为绵阳市某利用者提供了省劳模称号的证明;平武县档案馆协助成都市档案馆,为成都市某利用者提供了工龄证明;仁寿县档案馆协助汶川县档案馆,为汶川县某利用者提供了婚姻证明……
        目前,各地档案部门已为不少群众查到了所需民生档案,帮助他们解决了具体问题。
        今年2月1日起,省档案局推出覆盖全省的联络机制、确保运行的保障机制、利用过程的安全机制、跟踪问题的反馈机制四项机制,正式在全省各级国家档案馆之间建立馆际联动,开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异地查档,跨馆服务”是我省推出的一项档案利用便民服务新举措。查档的范围主要是省内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民生档案,包括记载有本人婚姻登记、工龄、计划生育、学籍学历、职称、荣誉、离退休、房产、土地、林权、公证、就业安置等凭证性档案。异地查档只需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查阅内容等信息提交给当地档案馆,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身份后会将其查档需求告知异地档案馆,对方收到申请后会在查到的档案复制件上加盖档案利用专用印鉴,并标注查档时间和档号,传递给所在地档案馆。“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启动后,全省各地档案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加快馆藏档案数字化,优先处理民生档案,主动与省内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加强协调联系,受理异地查档需求。攀枝花、德阳、绵阳、宜宾、雅安、眉山等地档案馆已成功办理了多起异地查档跨馆服务的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