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贫困学生“吃饱吃好”
从今年11月起,中央财政安排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补助将执行新标准,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9.4亿元,将每天补贴3元提高到4元,达到每个学生每年800元。
据财政部教科文司介绍,我国从2011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个计划持续改善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这一次调整标准是为了解决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当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农村学生个子变高了
据调查了解,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后,学生们的身体素质和智力水平都有明显提高。监测表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后,学生不能保证每天吃三顿饭的比例从2012年度的10.4%下降到2013年度的7.1%;6—15岁男、女生各年龄段平均身高同比增加0.4和0.6厘米,体重均增加了0.3公斤;西部小学男、女生的贫血率下降3.3和3.9个百分点;西部小学生的语文和数学平均成绩同比提高了4.6和4.5分。
为了使营养餐改善计划顺利开展,许多省市都在积极探索合理务实的办法。四川宜宾筠连县财政拨款资金4964.7万元,在全县各学校建设食堂140个,总面积达330983平方米。为让学生们吃好吃饱专门成立了监督委员会,由专人负责不定期巡查管理。在云南省,该计划目前已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51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因国家提高学生营养餐补贴标准而受益。在广西南宁邕宁区,各试点学校每周确定食谱,确保一周内不重复,并明确食谱价格。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及食堂管理人要通过成本核算倒推法,从严控制经营成本,抽样测算,合理确定每个食谱的价格,报城区备案公示后再实施。对自主乱定价、不申报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机构将参与食堂加工过程的监管。
需要改善的问题
据介绍,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得到了保障,实施规模居世界第三,食堂建设完成过半。监测表明,计划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隐忧。
营养改善计划明确要求,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能用于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产生的日常运行经费和聘用人员费用。学校食堂(伙房)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经费可以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开支等费用,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这些试点学校所在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本来就不高,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后,地方政府需要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提供额外的财政补助,这将增加地方政府的经费开支。某些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资金仍有缺口,有些省份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要求,造成国家试点县食堂建设资金不足;有些省区则未严格按批复的年度预算进行建设,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学校、增减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的问题。
据悉,有的地方由于受到当地经济状况约束,可选择的课间餐供养企业比较少,单一统一的采购形式导致了食品品种的单调。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过于僵化的一面还体现在:不管学生吃不吃,每个学生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一份营养课间餐,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食用,吃不完的营养餐也不得带走,这样就导致了学生打开食品包装却不吃的现象,造成了大量营养餐浪费,这是由于死板的发放制度决定的。
多渠道筹措资金
解决贫困学生的营养餐,配套资金筹措成为首要问题。除了政府拨款,多渠道争取资金是必不可少的方法。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这项工作的合力,才能切实改善贫困学生的营养状况,让所有孩子都能够健康成长。
专家建议,地方政府要拿出一部分经费配合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面对物价上涨、学校厨房短缺等问题,地方政府必须加大相关投入,补贴这部分的费用,保证吃到学生嘴里的补助餐是足量食品。鼓励地方政府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根据本地的经济实际,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在目前无法建立食堂的学校,地方政府包括省级财政要建立补贴制度,承担营养品从供应商到学生饭碗之间的运行成本。
此外,国家将营养餐普惠方式应改为有针对性的重点供给方式。各地教育部门可以敦促村组、居委会、学校对确属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进行摸底、造册,确定为营养餐的重点供给对象,而对申请不需要营养餐的学生停止供给。这样既可以使营养改善计划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更可以避免无谓的浪费。(宗禾)